这次中山的VOCs整治行动方案把时间定在了2028年,咱们得留意这里面的重点。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刚发了这个新规矩,专门对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提了具体要求。说白了,以后这类项目要从环评环节开始,就必须把活性炭怎么用说清楚,那些老设施该升级的也不能拖着不动。 简单梳理下来,有五点必须看: 第一点针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项目,不管你用不用活性炭吸附,环评报告里都得写清楚。要是用了,得说明白是什么样的炭(必须碘值不低于800mg/g),活性炭箱多大、装多少炭、换一次得多长时间。以前是先把项目批了再选设备,现在不行,得把活性炭的使用方案在立项时就定死。 第二点管现在在用的老设施。要是设备被国家明令淘汰了,或者设计不合理、活性炭装得少,那就得上整改名单。今年内必须升级完。要是升级后还用炭,碘值得达标,换炭的频率不能超过500小时(大概3个月)。另外,那些存汽油或苯的内浮顶罐也得在年底前改完。 第三点是管重点企业的,得搞“一厂一策”。这些企业要照着省里的办法去做,车间得密闭起来、搞自动化,废气得负压收集。同时得有自己的整治方案,争取达标A级。特别是年排30吨以上的大户,主要的排放口必须装上非甲烷总烃和苯的在线监测设备,数据连上网随时让人看。 第四点是关于台账记录的。企业得保存好活性炭的发票、检测报告、更换记录还有废炭转移联单等资料,随时让人查。 第五点是执法会更严了。政府部门会盯着劣质炭、装得少、长期不换或者台账造假的情况。查到问题先让整改,严重的就罚钱。 为了帮中小微企业解决买炭贵、用不对、换得乱、处置难的麻烦事儿,中山市正在搞活性炭“绿岛”建设。这是一种全链条的管理模式:统一采购—规范使用—集中再生—安全处置。这样企业用炭就省心多了。 一句话总结:涉及VOCs的企业赶紧自查——环评要求写清楚了没?设施该升级了没?台账记录全不全?别等被点名了才动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