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志愿活动。现场志愿者面向群众普及与日常生活紧密有关的法律知识,针对财产继承、劳务纠纷等具体问题提供咨询解答,并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单页、以通俗表达释法明理的方式,引导群众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意识。活动以志愿服务为载体,将雷锋精神中“为民服务”的价值取向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成为当地法治惠民的一个缩影。 问题:基层法治需求更细更急,法律服务供给仍需“再下沉” 在基层治理实践中,群众的法治需求正在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便不便”。一上,人口流动加快、用工形式多样化,使劳务纠纷、合同争议等问题更具复杂性;另一方面,老龄化趋势带来继承、赡养等家事纠纷的增量,部分群众证据留存、程序选择、风险预判诸上仍存在短板。现实中,一些矛盾若不能在基层及时得到专业引导,容易由“小纠纷”演变为“积案”“信访案”——既增加当事人维权成本——也给基层治理带来压力。 原因:专业资源分布不均与群众法治获得感期待同步提升 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难点,既有资源结构性矛盾,也有服务方式适配性问题。法律专业人才、优质服务资源往往更集中于城市中心区域,而基层群众咨询多呈现随机性、碎片化特点,传统“坐等上门”模式难以满足及时性需求。此外,部分群众对法律条款理解存在门槛,遇到纠纷时容易凭经验、讲人情,或在网络信息中“自行求解”,导致误判风险上升。随着法治社会建设持续推进,群众对公平正义和程序保障的期待更为明确,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不断优化成为必然要求。 影响:以普法与咨询联动,促进纠纷源头预防与社会信任积累 此次志愿活动通过面对面答疑与“接地气”普法,既解决“眼前事”,也引导“长远观”。对个体而言,专业解释有助于明晰权利义务边界,降低维权试错成本;对社区而言,普法教育与咨询服务能够前置化介入矛盾风险,提高纠纷调处的规范化水平;对治理体系而言,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末梢,有助于把依法治理理念嵌入日常生活场景,形成更稳定的规则预期与社会信任。以志愿服务弘扬雷锋精神,也让法治服务更具温度,增强群众对公共服务的可感可及。 对策:完善三级平台与制度供给,让法律服务更便民、更精准、更常态 潍城区司法行政部门近年来着力构建区、街、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动资源下沉、服务前移:一是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增强基层组织依法办事能力,让群众在家门口获得稳定、持续的专业支持;二是开设“周五法治门诊”等固定服务窗口,形成规律性供给,减少群众“找不到人、问不到门”的情况;三是创新普法形式,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生活语言,以案例释法、以问题导向开展宣传,提高传播效率与理解度。下一步,当地将持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优化法律服务举措,推动公益普法与便民服务常态化。 在此基础上,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还可继续向“精准化、协同化、数字化”迈进:围绕劳动用工、婚姻家庭、物业管理、老年权益等高频领域,形成标准化咨询指引与风险提示;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等机制衔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探索线上预约、远程咨询与线下服务联动,让资源跨区域流动,提升响应速度与覆盖面。 前景:以法治惠民托举高质量治理,把志愿精神转化为制度动能 从一次活动到长效机制,关键在于把“为民服务”的情怀转化为可持续、可评估的制度安排。随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层法律服务将更强调质量、效率与公平:既要解决个案困难,也要通过普法与规则引导减少纠纷增量;既要提供咨询解答,也要推动基层组织依法治理能力提升。可以预期,随着“平台+制度+队伍”协同发力,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将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将更广泛地成为社会共识。
法律服务进基层是司法行政的职责所在,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体现。当法律真正成为群众身边的帮手时,法治建设就有了坚实根基。潍城区的实践表明,只有把服务做细做实做到群众心坎上,才能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