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让直行”,真的是让人望而生畏啊!

最近在福建街头发生了一件让人震惊的事儿。一位老人在骑车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结果被两名路过的初中生给扶了起来。本以为这是件好事吧,可交警居然判定这两个孩子要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接下来的事儿更让人看不懂了,老人居然说自己是被这两个初中生给吓到摔倒的,要他们还有监护人赔22万元。真的是太离谱了。这个案子马上就要在2月26日灵川法庭开庭审理了。 咱们先来回顾一下这个事件的经过吧。事情发生在一次转弯的时候,一辆白色小轿车、老人骑自行车还有两个初中生骑电动车都牵扯到了一起。一开始老人为了让白色小轿车避让,双方并没有发生碰撞。结果第二次的时候,两名初中生突然出现了,老人只能往左打方向盘,结果就直接摔倒在地。 律师复盘分析说,这次事故主要是因为女孩没有靠右行驶,转弯的时候也没有减速或者观察路况。她们直接把危险送到了老人面前。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路权原则了。法律里规定得清清楚楚:“转弯让直行”,可这两个女孩竟然忽视了这条硬性规定。 再说句题外话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里还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这两个初中生如果没达到年龄的话,本身就已经违法了。这事儿就更复杂了。 现在社会上对这个事情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两个点上:一个是扶人还是惊吓?如果监控显示她们是在老人倒地之后才赶到的,那显然就是见义勇为;如果老人说是因为电动车吓到自己而摔倒的,即使没有碰到身体也可能承担责任。 说到这里我就想起了多年前的“彭宇案”,真的是让人望而生畏啊!如果这次法院判定这两个孩子要负责的话,那真的是给善意贴上问号了。做好事反被讹诈的示范效应比22万元赔偿还要可怕啊! 最后还是希望法律既能守住底线也能守住温度吧!希望这次判决能给大家一个明确的答案:未成年人骑车上路有年龄门槛这个红线要遵守;对于成年人来说“转弯让直行”不是选项而是生命线。希望下一次摔倒的老人身边有人能伸出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