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法院:“执行不能”

面对“执行不能”的棘手局面,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执行局拿出了新办法。在立案阶段就给案件装上了“风险报警器”,通过发放执行风险告知书,把案子按照类型提前分门别类,让案件能被及时发现。到了调查阶段,“线上+线下”的双管齐下手段被用了起来,既对网络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扫描,也不放过申请人提供的任何蛛丝马迹。对于那些查了又查的老案子,就启动“二次筛查”程序,把它们放进专门的“执行不能数据库”里。巴州区人民法院开了第二期执行不能案件评议会,对这些案件的处置方案进行了审议。会议上展示了对3个老难案件的核查结果。在实施阶段,专门建立了案件台账来实时盯梢,还把公安、税务部门的信息系统连起来共享,免得遗漏了任何新线索。 为了严格标准,专门成立了由执行局和审管办等单位组成的内部评查小组,重点去看执行程序是否合法、财产查得全不全。同时还请来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代表当外部监督员,形成了“阳光执行”的监督网。评议的结论要在03分个工作日内拍板定案,随后马上把决定书送给当事人看。 一旦当事人找到了新的财产线索,经过核查确认靠谱,马上就可以恢复强制执行。对于那些暂时找不到财产的案件,法院则会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