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楼法院以“强制管理”破解执行困局:让抵押房产变“活资产”托起民生期盼

近日,徐州市鼓楼区法院法官陈坤收到当事人手书的"好法官"三个大字;这份简洁的表扬背后,是一场执行工作的创新突破。 问题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吕某因借贷纠纷诉至法院——生效判决后吕某未按期履行——孙某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法官发现了难题:被执行人名下仅有一处房产,且已被设置大额抵押权。按照传统司法拍卖程序处置,既无法实现申请人的债权,反而会增加被执行人的经济负担。 面对这个僵局,陈坤没有按部就班。他深入了解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听取其从出借、讨要、诉讼到执行的整个过程。在充分调研基础上,陈坤创新性地提出采取强制管理措施:由法院引入第三方承租人对房产进行运营管理,将租金收益用于清偿债务。 这一举措的实施需要协调多方利益。法院既要确保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被执行人的基本权益,又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债权。经过若干工作推进,强制管理措施最终顺利实施。如今,该房产每月产生约1000元的稳定租金收益,定期汇入申请执行人账户,为其晚年生活提供了经济保障。 这一做法的意义远超个案。传统司法拍卖模式在面对复杂产权结构时往往陷入困境,而强制管理的创新执行方式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通过"以租代卖"的方式,既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又实现了债权的可持续保障,表明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这要求执行法官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和创新意识,在维护法治底线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实际利益。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这一创新执行方式的推广很重要。当前执行难仍是制约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创新执行手段、拓展执行思路正是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鼓楼区法院的实践表明,通过灵活运用法律赋予执行工具,利用执行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可以在维护法治原则的基础上,更好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法官好"到"好法官",一字之变折射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鼓楼区法院的创新实践表明,破解执行难不仅需要法律刚性,更需要司法智慧。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上,这种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彰显人文关怀的执行方式,正成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