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面治理通信行业不公平格式合同 更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问题 通信消费中的不公平现象仍未根治。消费者反映最集中的问题包括:流量按月清零、默认勾选自动续费、套餐"升档容易降档难"、注销手续繁琐、增值服务强制捆绑等。全国人大代表陈莉娜指出,部分企业合同和业务规则中设置不合理条款,导致用户在信息不对称下被动接受,侵害了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此外,校园、小区、园区等场景中还存在排他性合作和限制竞争现象,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 原因 通信服务具有网络效应强、用户迁移成本高、专业门槛高等特点,容易形成信息差。在业绩压力和存量竞争下,一些企业通过复杂规则和多层套餐提高用户比较成本,用"默认同意""模糊告知"降低合规成本,设置高退出门槛延长用户留存。部分区域基础设施进入难、物业管理边界不清,为排他性协议提供了滋生空间。监管上,面对线上化、碎片化的营销和计费方式,传统监管存滞后性,消费者维权取证成本高,削弱了规则的约束力。 影响 不公平条款和不规范竞争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也透支了行业信用。用户难以实现"明白消费",投诉纠纷增加,交易成本上升。若"规则博弈"成为主要竞争手段,企业将减少在网络质量、客户服务、产品创新上的投入,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更重要的是,通信网络作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其服务体验和公平可及性直接影响政务、教育、医疗、支付等应用的普及,行业治理水平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数字化转型。 对策 陈莉娜提出四上治理思路:一是强化反垄断执法,清理排他性协议,破除市场壁垒,推动通信设施共建共享。二是整治不合理格式条款,禁止流量清零、单方变更规则、过高违约金、强制捆绑等做法,制定统一合同示范文本和清晰告知标准。三是创新监管工具,建立大数据监测平台对营销、订购、扣费等环节动态监测,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四是优化服务流程,严格管理营销宣传,降低注销、变更、携号转网等业务门槛。 前景 随着公平交易规则健全,通信消费治理有望进入"以制度促透明、以技术强监管、以竞争提质量"的新阶段。整治不公平条款并非限制行业发展,而是引导企业将竞争重心从复杂条款转向网络质量、服务能力和产品创新。建立更统一的合同规则、更顺畅的退出机制、更可追溯的扣费链路,将提升用户体验,为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通信服务作为重要的民生领域,其健康发展关乎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代表建议的提出,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公平透明消费环境的迫切期待。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只有打破行业壁垒、清除霸王条款,才能真正实现让利于民、促进创新的目标。这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更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