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数字技术加速融入生产生活,消费领域出现结构性变化。
作为居民消费的重要组成与数智化升级的关键抓手,数字消费被认为正在成为撬动内需增长的新动能。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近日发布《数字消费蓝皮书(2025年)》,提出我国对数字消费的概念界定、运行逻辑和发展路径的认识更加系统,数字消费的形态边界持续拓展,运行机理日渐成熟。
一是“问题”:数字消费内涵外延扩展带来统计口径、治理规则与供需匹配的新挑战。
蓝皮书指出,数字消费不能仅理解为购买数字产品和服务,更应纳入居民以数字方式参与消费活动的行为,即因数字技术应用引发消费对象或消费方式发生数智化变革的消费活动。
随着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平台经济和新型服务业态扩容,数字消费与传统消费相互渗透,边界更为开放。
与此同时,消费场景多元化、服务链条更长、数据要素参与更深,也对供给侧创新能力、风险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二是“原因”:技术迭代、需求升级与制度供给共同推动数字消费螺旋式成长。
报告提出,数字消费的形成与壮大呈现“技术赋能—需求牵引—政策保障”的良性循环。
从技术看,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础能力持续增强,推动商品展示、交易结算、履约交付、售后服务等环节效率提升,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拓展服务半径。
从需求看,居民对便利性、个性化与体验感的追求增强,倒逼企业在内容、渠道、物流、服务和品牌运营等方面加快数字化改造。
从政策环境看,围绕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与消费扩容提质等领域的政策支持,为市场主体创新与规范发展提供了更稳定的预期。
供给与需求协同发力、动态平衡,成为数字消费持续扩容的重要支撑。
三是“影响”:数字消费对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的带动效应进一步显现。
蓝皮书强调,数字消费不仅为扩内需提供新增量,也推动服务业提质升级,带动就业形态与岗位结构变化,促进商品流通体系与现代物流体系完善。
对于企业而言,数字消费推动从“卖产品”向“卖服务、卖体验”延伸,促使商业模式迭代;对于居民而言,数字化手段提升了消费可得性与可选择性,促使消费结构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对于宏观经济而言,数字消费更容易形成可复制、可扩张的规模效应,在周期波动中发挥对冲作用。
不过,数字消费也伴随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算法治理、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等议题,需要在发展中持续完善规则、提升监管效能。
四是“对策”:以供给创新为主线、以需求释放为目标、以制度环境为保障,构建更具韧性的数字消费生态。
其一,持续增强高质量供给能力,引导企业围绕智能产品、数字内容、在线服务、即时零售、智慧文旅等领域加大创新投入,提升标准化与服务化水平,增强消费体验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其二,完善数字消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推动支付、物流、售后、信用等关键环节提质增效,降低中小商户数字化门槛,扩大优质服务覆盖面。
其三,健全治理体系与规则框架,统筹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与平台合规经营,营造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其四,推动供需精准对接,鼓励场景创新与跨界融合,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消费洞察与服务响应速度,更好满足多层次、差异化需求。
五是“前景”:面向“十五五”,数字消费将向更深层次的数智化、场景化和融合化迈进。
蓝皮书从“供给—需求—环境”三维视角观察态势,并对未来图景作出展望。
可以预期,随着数字技术进一步向广、向深渗透,消费形态将更加多元,服务链路更趋智能,线上线下融合将从渠道叠加走向体系重塑。
同时,政策与治理将更强调高质量发展导向,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强化规则建设与风险防控,推动数字消费在扩内需、稳增长与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稳定、更长效的作用。
数字消费的蓬勃兴起,既是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生动注脚,也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机遇的战略支点。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进程中,如何通过制度创新释放数字消费潜能,平衡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将持续考验各方的智慧与定力。
这不仅是消费领域的变革,更是一场关乎高质量发展成色的深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