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检工作报告里的几起案例,大伙儿挺上心的。人工智能侵权那案子,给新技术立了个好规矩;网络“开盒”案,把保护隐私的态度亮出来了;正当防卫案,重申了法不能让坏人占便宜;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案子,给新就业群体送了个暖暖的关怀。咱们这就来聊聊这些典型案子,看看法院检察院怎么守护咱老百姓的利益。 网络“开盒”可不是什么好玩意儿,干这事的人要赔钱,甚至还得担着行政或刑事处罚。事情是这样的,2023年到2024年1月这段时间,有个叫赵某和成某的人在Telegram里当了管理员,他俩还拉着别人一块儿非法弄来公民的个人信息。这俩人把弄到的隐私和行踪在频道里发出来,还编辑发布各种骂人、造谣的信息。后来数了一下,频道的账号已经超过3万个,群组成员也有5000多个了。 北京海淀法院审理后觉得,这俩人建了专门用来搞坏事的群组,还发了违法信息,情节挺严重的,构成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最后把俩人都判了一年半的有期徒刑,还罚了一万元。法官还解释说,“设立”这个词不光是刚创群的意思,还包括建好之后主要用来干坏事的情况。 这案子的争议点在于这算不算“设立实施违法犯罪的网站、通信群组”。根据解释,只要群主要是用来犯罪,就算设立了。赵某和成某发布隐私和骂人的内容引发了网络暴力。法官强调网络“开盒”侵害了别人的合法权益。不管到没到刑事立案的标准都得管:没到的可能被行政拘留;到了的可能涉及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要是还有别的犯罪行为,还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的李怀胜教授说,这种“开盒”类案子危害特别大,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司法机关没把这当儿戏,果断出手用刑罚手段断了网暴黑手的路。 这篇文章登在了《人民日报》2026年03月18日的第11版。供稿是北京海淀法院的姜欣雨和任优优审核的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