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禁渔期仍有个别人员铤而走险偷捕稚鱼苗种 钱塘江是浙江重要水系之一,春季是水生生物洄游繁殖的集中期。按规定,自3月1日零时起,钱塘江流域进入禁渔期,为鱼类等水生生物繁衍留出关键恢复时间。然而,禁渔令实施后,仍有人员趁夜深人少偷捕。3月5日凌晨2时许,杭州钱塘警方在二十工段江东闸附近发现异常灯光移动,随即组织警力沿堤靠近并完成合围,当场查获4名嫌疑人使用小网目渔网实施捕捞,现场查扣多套工具及一批鳗鱼苗,并依法将水产品就地放生。 原因——高额利益驱动与侥幸心理交织,催生“钻空子”违法 警方介绍,鳗鲡等洄游性鱼类资源稀缺,苗种在特定季节集中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大,个别年份价格走高时更易刺激逐利行为。涉案人员供述显示,其明知处于禁渔期仍选择后半夜作案,自以为“人少、监管弱、不易被发现”,并从外地驾车前来,具有明显的预谋性。需要指出,此类偷捕往往使用“密网”等禁用或限制性工具,网目过小容易造成“无差别捕捞”,对幼鱼幼体伤害极大,显著增加生态修复成本。 影响——破坏资源补充链条,损害公共生态利益并带来法律风险 禁渔制度的核心在于保护繁殖群体、恢复资源量、维护生物多样性。对鳗苗等稚鱼的集中捕捞,会直接削弱种群补充能力,影响整个流域渔业资源恢复,并可能引发生态系统连锁反应。此外,违法成本也十分明确。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警方表示,禁渔期内执法取证、现场控制、物证固定等工作持续加强,侥幸心理并不能成为逃避处罚的理由。 对策——构建立体化巡防体系,推动“发现即处置、处置可追溯” 为确保禁渔令落到实处,杭州钱塘警方在禁渔期启动针对性行动,依托视频巡逻、无人机巡查与岸线布控,形成全天候、立体化防控网络:一是盯紧重点水域和易发时段,提升夜间发现与快速到场能力;二是强化巡查力量与指挥体系联动,提高研判、调度与合围效率;三是对涉案工具和运输链条开展延伸排查,压缩非法捕捞的组织与流通空间。警方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综合运用刑事与行政手段,形成有效震慑。 前景——从“严打”到“长治”,需社会共治与制度执行同向发力 业内人士指出,禁渔效果既取决于执法力度,也离不开公众守法和社会监督。下一步,随着无人机巡查范围扩大、视频资源接入指挥体系更完善,钱塘江重点岸线的监管密度将继续提升,违法捕捞的发现率和处置效率有望同步提高。同时,应加强普法宣传与生态教育,推动沿江村社、渔具经营者、运输从业者等共同参与,形成“源头提醒—过程监督—末端追责”的闭环。对确有困难的群体,可通过合规的就业帮扶与政策引导,减少因生计压力转向违法牟利的空间。
钱塘江畔的禁渔执法,是对自然规律的尊重,也是对可持续发展的守护;当被查获的鳗苗重回江水,体现的不只是执法的及时有效,更提醒公众:生态保护需要长期坚持。只有以法治守住底线、以社会参与织密监督网,才能让母亲河保持生机,让钱塘江的春日水色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