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谁也不能侵犯

你可以把目光移到广西崇左江州区驮卢镇那片连绵的甘蔗地里,一场特别的庭审就在那儿悄悄进行了。江州区人民法院驮卢人民法庭的法官们干脆把审判庭给搬到了甘蔗地头,公开审理原告唐某和被告周某之间的土地返还纠纷案。这不仅仅是把开庭地点换了个地方,更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具体实践。争议的核心就在一块甘蔗地的使用权上。原告唐某说被告周某占了他的部分地放肥料,影响了甘蔗收益;被告周某则强调这块地他们家一直种,绝对不退。之前村委和乡镇调解过很多次,双方还是各说各的理。案件上了法庭后,承办法官也觉得光靠在屋里审案很难解决他们的心病,而且现在正是甘蔗管护的关键时候,拖太久会影响生产。于是驮卢法庭决定用巡回审判的方式来办,直接去现场审理。有镇土地管理站的技术人员还有村干部配合,法官带着双方现场指认、丈量土地。大家用专业工具把地块测好、标好位置,还画了个《涉案土地示意图》。这一来不但把关键的事实给固定住了,还有第三方的技术介入让证据更靠谱。 庭审就在田埂边上顺利开了。法官让双方把话说开,又拿出《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等规定给他们解释。法官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谁也不能侵犯;邻里之间要团结互助。勘测的数据和示意图是事实的基础,村干部又从村里的规矩和历史耕作情况补充说明了情况,这就成了大家沟通的桥梁。最后事实清楚了、道理也明白了,双方都认可了示意图上的界线,当场签了字确认。这场庭审只花了几个小时就把事情办好了。不用去鉴定省了不少时间和钱,当事人也不用到处跑影响干活。 从法院搬到甘蔗地变的不仅仅是地点。这种司法理念和服务方式也是变深了。这次江州区法院的巡回审判很好地说明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里、解决在基层。这也是人民法院参与基层治理的一种探索。今后这样接地气的司法实践还会在乡村继续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