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王妙丽徒手夺刀负伤获殊荣 司法行政系统掀起学习英模热潮

一月初的一个傍晚,河南省漯河市一处十字路口发生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暴力事件。一名男子因与他人发生争执,突然从电动三轮车座下掏出一把尖刀,向周围群众挥舞。正在附近的王妙丽目睹了这个幕。这位身高仅1.6米的女民警没有任何犹豫,迅速下车冲向现场。 当王妙丽赶到时,持刀男子已经伤害了多人。受害者王先生的脸颊被划伤,鲜血直流。看到行凶者继续挥刀指向王先生怀抱的孩子所在方向,王妙丽大声喝止:"把刀放下!你动了刀性质就变了!"她亮出警官证,表明身份。但失去理智的行凶者没有停手,反而挥刀向王妙丽砍来。 在这个生死瞬间,王妙丽表现出了训练有素的专业素养。她闪身躲避,虽然仍被划伤了脸颊和耳朵,但她瞅准时机飞起一脚,精准踢落了行凶者手中的刀。失去凶器的男子试图骑三轮车逃窜,王妙丽强忍剧痛,死死抓住三轮车尾部不放,直到赶到的公安民警将其抓获。 医院的检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那把刀锋利异常,王妙丽的面部伤口最深达1厘米,最长近5厘米,其中一处刀伤紧贴动脉。医生为她进行了30多针缝合手术。接诊医生万昌勇表示,如果刀口再深一点,后果将不堪设想。王妙丽在手术台上虽然紧张,但她关心的不是自己的伤情,而是受害人的安危。 王妙丽的英勇行为得到了广泛认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决定,授予她"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号召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向她学习。二月初,王妙丽在河南省人民会堂礼堂接过了荣誉证书和奖章。 对于自己的英勇举动,王妙丽的回答朴实而坚定。她说:"我是一名警察,在人民群众需要我的时候,就应该挺身而出。不管我是不是穿着警服,是不是工作期间,我都应该冲上去。"这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源于她对警察职责的深刻理解。她表示,自己的孩子平时以妈妈是警察而自豪,她更要用实际行动来诠释警察的职责和担当。 王妙丽从警二十多年,在不同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作为戒毒所的民警,她既是用温暖话语宣传禁毒知识、唤醒群众拒毒防毒意识的讲师,也是教育矫治、挽救戒毒人员的战士。在与毒品的长期斗争中,她深知维护社会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这次徒手制止持刀行凶的壮举,正是她多年来坚守职责、服务人民的生动体现。 受害人王先生对王妙丽充满感激。他表示,如果没有王妙丽的及时出手,行凶者很可能继续伤害他的家人。这个普通家庭因为一名警察的勇敢而躲过了一场悲剧。

危急时刻站出来,是职业本色,也是法治社会对公共责任的生动注脚。王妙丽的选择提醒人们:公共安全的守护既依赖制度化的快速响应,也离不开一支忠诚担当、训练有素的队伍。把每一次突发事件的处置经验转化为治理能力,把每一份见义勇为的精神转化为社会共识,才能让安全感更可持续、更可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