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近日,安徽某地一起因拆除彩钢瓦雨棚引发的行政争议受到关注;原告陈某系当地村民,称其住宅第三层搭建的雨棚于2024年4月被镇政府组织人员拆除。陈某表示,拆除现场未见工作人员出示强制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也未提前通知其到场,雨棚当场被拆。镇政府则解释称,该雨棚未经审批,属于违法建设,前期已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拆除通知,逾期未拆后依法组织拆除。双方争议集中在:在认定为违建的前提下,行政机关能否直接实施强制拆除,以及对应的程序是否到位。 原因——依法行政不仅要结论正确,更要程序合法。依照行政强制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对涉案建筑拟实施强制拆除,通常应以处理决定为基础,依法进行催告,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并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依法送达,确保执行依据明确、责任边界清晰。本案审理中,法院将焦点放在“是否履行法定程序”。法院认为,镇政府未能提交证据证明拆除前已依法完成催告、听取意见、作出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等步骤,却直接组织拆除,属于程序缺失。也就是说,即便对违法建设的实体认定成立,也不能替代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法定程序。 影响——强制拆除直接关系公民财产权益与居住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程序不到位容易引发当事人对执法公正的质疑,进而激化矛盾、抬升治理成本,影响政府公信力。类似纠纷也反映出部分地区在推进存量违建整治、城乡环境治理时存在“重效率、轻程序”的问题:为尽快消除隐患或完成整治任务,个别环节出现文书不齐、告知不充分、证据留存不足等情况。一旦进入司法审查,程序瑕疵往往成为败诉的关键原因,最终也会反过来影响整治目标的实现。 对策——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建立强制执行“全流程清单”。对限期拆除、催告、听证(或陈述申辩)、强制执行决定、送达、现场见证与影像记录等环节逐项核对,确保每一步可追溯、可举证。二是提升执法透明度与沟通能力。对群众反映集中、争议较大的涉建问题,应在法律框架内加强释法说理,讲清依据、流程、救济渠道与期限,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对立情绪。三是完善基层法治保障机制。推动乡镇配备必要的法制审核力量,对重大执法事项依法审核把关;同时加强执法培训,突出证据规则、送达规范、现场处置等实务能力。四是统筹安全治理与权利保护。对确有安全风险、可能危及公共利益的情形,可依法启动相应应急处置或先行措施,但仍应遵循法定授权与程序要求,做到处理及时与依法规范相统一。 前景——随着法治建设持续推进,司法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引导作用将更加明显。对基层治理而言,整治违法建设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法治化路径:把“程序正当”作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通过规范执法降低诉讼成本与社会摩擦,在维护公共利益与保障公民权利之间取得平衡。可以预期,在强制拆除、征收整治、城乡建设管理等领域,程序规范、证据留存与权利救济将成为行政执法的关键要求,也将推动基层执法从经验做法走向制度化运行。
这起案件的意义不只在于为当事人提供了司法救济,更在于通过个案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当“程序正义”在司法审查中得到落实,既说明了“权力必须守法”的法治原则,也为建设更规范、更透明的行政执法体系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每一次对程序违法的纠正,都是对公民权利保障的继续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