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2026版)》实施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云记者姜莹报道,近日,《大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2026版)》正式实施。在这项制度里,大连市明确将“企业规模”纳入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依法从轻处罚,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该制度是刘晓文、孙晓光和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协同推出的。李亚男编辑、张强美编以及秋菊、李元臣监制了本次报道。 原有的2023年版基准制度同步废止。此次修订摒弃了旧版那种“裁量额百分比”的模糊计算方式,改为以法定最高罚款金额作为统一基准。这意味着哪怕某行为的最高罚款是100万元,从轻处罚的金额也不再是浮动的20%~50万,而是固定的20万元。企业面对这样的标准就能心中有数。 新制度特意调整了免罚清单,把包容审慎监管的力度升级。现在的免罚事项从19项大幅增加到了45项。像首次发现且及时整改的“未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轻微故障未造成危害后果”等情形,现在都可依法不予处罚。姜莹提到,这扩大了包容范围,鼓励企业主动纠错。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和大连云的工作人员李莹、李亚男、张强、李元臣等人参与了本次报道。为了让企业更清楚地看到合规要求,制度还将碳排放配额清缴、海水养殖中的违法行为等新领域纳入处罚范围。这解决了执法人员过去面对新情况无标准可依的问题。 现在这个制度里,“一把尺”不仅规范了执法行为,还划定了容错边界。在守住生态底线的基础上,它为企业提供了可操作的操作手册,实现了刚性约束与柔性执法的统一。 报道中还特别提到,行政处罚的基准扩围升级了。不仅制度要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还要让企业清楚知道如何合规经营。这次修订是把生态环境监管和营商环境优化这两件事做到了同频共振。 最后要说明的是,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其实是行政执法主体内部自我控权的方式。它的建立完善能细化量化执法基准,规范裁量的范围和幅度。实施后能解决处理畸轻畸重、同案异罚的问题,保障法律实施,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这次通过《大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2026版)》的实施,给企业减负带来了实感。李元臣监制和孙晓光等人的努力下,这个制度让生态监管与营商环境优化实现了双向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