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入规范城市更新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将于2026年3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政策调整标志着深圳城市更新工作进入新阶段,保障房配建要求和土地移交率上作出重要优化。 长期以来,深圳城市更新项目普遍承担配建保障性住房的任务。这一机制增加公共住房供给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显著提高了开发建设成本,成为制约部分项目推进的因素之一。随着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如何保障民生需求与激发市场活力之间寻求平衡,成为城市更新工作面临的现实课题。 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内容包括两个上。保障房配建上,已完成规划审批的项目继续按原规定执行,未完成规划审批的项目应符合《住宅项目规范》要求,原则上可不配建保障性住房。工业改造为保障性住房的项目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土地移交率上,未完成规划审批的项目可在满足交通、教育等配套设施服务能力的前提下,经辖区政府和涉及的职能部门同意后,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合理核定土地移交率,但仍需满足基准土地移交用地要求,审批程序也得到简化。 政策调整并不意味着保障性住房供给的削弱。通知明确提出,将通过新增建设、存量房屋盘活、多元收购等各种渠道统筹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要求。这一转变表明了政府在住房保障工作中更加主动的统筹作用,从过去依赖市场主体配建的单一模式,转向政府主导、多渠道并举的供给体系。 从市场层面看,此次调整有助于降低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发成本,提升项目经济可行性,从而加快推进实施进度。通知还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贷服务、并购贷款等方式缓解市场主体资金压力,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资产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盘活项目,为城市更新注入金融支持。 对于运用"清调供"手段盘活的城市更新项目,通知提供了两种规划编制方式:既可重新编制规划按新政执行,也可允许局部调整已批规划,未调整部分继续按原规划执行,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业内专家认为,强化政府主动作为意味着深圳城市更新将更多依靠政府力量兼顾。这一政策调整遵循"法治化、市场化"原则,既落实了《住宅项目规范》要求,又通过优化政策环境持续拉动房地产有效投资,体现了在新形势下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务实态度。
深圳此次政策调整展现了超大城市治理的创新思路:在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制度创新兼顾发展效率与社会公平;当行政配置转向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该住房供给侧改革或将为全国城市更新提供新范例。未来关键在于持续精准平衡市场活力与民生保障,这对城市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