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把婚姻家庭法律制度落实到位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新闻发布会上亮出了一组重要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五年间,全国各级法院把一审民商事案件审结了近8674万件,用公平正义这杆秤守住了老百姓的人心。在这场发布会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给我们讲了讲在婚恋家庭领域,法院到底是怎么守护大家的生活品质的。陈宜芳说,法院是立足咱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套完整的体系思维,把维护个体权利、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这些多元价值给平衡好了,把民法典里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落实到位。 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法院制定了解释(二),引导大家建立那种以感情为基础、责任为纽带的健康婚恋观。对于那些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比如重婚或者夫妻一方背着另一方把共同财产送给第三者这种事,法院的态度是旗帜鲜明地反对。在处理财产纠纷时,法院也特别注意维护家庭的整体利益。比如离婚分父母给孩子买的房子时,法院会根据出资来源、婚姻时间长短、有没有一起生活生孩子、谁有过错这些情况综合考虑。为了补偿做家务的付出,法院也依法支持家务劳动补偿这一块。 说到对家庭暴力,法院那是绝对“零容忍”。他们制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司法解释,为了解决举证难的问题,直接把证据形式给明确了,证明标准也降低了不少。这一来可激活了这个制度的效能,近五年全国法院一共签发了2.5万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给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建起了一堵结实的“隔离墙”。为了形成反家庭暴力的合力,最高法联合公安、妇联等六个部门共同出台了意见。 发布的4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也很有针对性:明确精神暴力属于家暴;把目睹家暴的未成年子女也算成受害人。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还发布了相关意见来提示离婚当事人要提升责任意识,把婚姻自由和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处理好。在侵权责任方面也有规定:监护被纳入侵权责任保护范围;非法让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人要担责;教育机构和家长的责任认定规则也被明确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