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面推动集采药品基层覆盖 破解群众"购药难""用药贵"难题

近年来,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成效明显,但集采药品供给更多集中在大型公立医疗机构,基层群众获取仍不够便利。为更扩大覆盖面——四川省医保局近日发出通知——将通过一揽子措施推动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即“三进”工作。此举聚焦打通集采药品流通“最后一公里”,让改革红利更广泛、更均衡地惠及群众。 从覆盖范围看,四川“三进”工作覆盖基层医疗体系多个层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将按政策规定参加集采。同时,省医保部门鼓励并引导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与集采,并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集采药品,推动形成更完整的供应链条。 从药品选择看,四川将重点对准群众日常用药需求。心脑血管、消化、呼吸、内分泌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是“三进”的主要对象。涉及的患者基数大、用药需求稳定,通过集采有助于降低用药负担,缓解基层群众就医支出压力。 为确保工作平稳推进,四川完善了价格管理机制。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零差率”政策,按中选价销售中选药品;定点民营医疗机构销售集采药品,价格不得高于中选价;鼓励定点零售药店按不高于中选价销售。零售药店销售实行“双标签”制,同时标明集采中选价和实际销售价,便于消费者直观比对,防止价格虚高,保障患者权益。 针对农村和边远地区用药可及性,四川省医保部门加强监管与协调。集采中选企业不得以订单量少、距离偏远等理由拒绝配送或延迟配送,确保各地患者都能及时获得集采药品,增强政策覆盖的公平性。 为推动医药机构规范参与,四川建立激励与约束并行机制。对设置集采药品专区专柜、规范执行价格政策、按要求扫描药品追溯码的零售药店或民营医院,医保部门可授予“集采便民药店”“集采便民民营医院”等标识牌,提升识别度与竞争力。对医务人员刻意引导患者购买高价非中选药品的行为,将按规定记分处罚;对定点医药机构出现中选药品配备不足、不执行集采价格、串货倒卖等违规行为,将采取约谈、通报、摘牌等措施。 从具体要求看,四川明确了不同机构的集采药品配备标准:零售药店实际配备集采药品品种不少于50种;民营综合型三级医院不少于80种;其他民营医院不少于50种。通过量化要求,确保集采药品“配得上、用得上”,避免走过场。 为方便群众选择,四川同步推进信息化服务。已开通定点药店比价小程序的统筹地区,将在比价界面标注药店是否参与集采,方便群众快速找到合适的购药渠道,提升便民效果。 从改革背景看,“三进”是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举措之一。集采药品下沉基层,有助于进一步降低社会药品费用、减轻患者负担,同时推动基层合理用药与服务能力提升,助力分级诊疗落地。

药价降下来只是第一步,让群众家门口买得到、用得上、用得安心,才是改革的关键。“三进”既是民生举措,也考验治理的精细化水平:一上以制度守住价格与质量底线,另一方面靠配送体系和信息化把“最后一公里”真正打通。随着政策持续落地,群众获得感将更直观,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也有望同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