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要赔车损,这跟法律的本意不符

在交通事故里,行人如果负全责,机动车一方通常还是得赔些钱,但这钱基本上都是从交强险里出,而且通常不会超过10%。法律是这么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说,就算行人有过错,机动车没过错,保险公司也得赔,最高就给18000元给死亡伤残赔偿金,还有1800元医疗费用。 比如2023年4月,张某骑电动车撞上了李某的车。交警说张某全责,李某无责。最后法院判李某的保险公司按无责赔付的规定赔了张某19800元。 当然也有例外情况。要是行人故意撞车或者自杀,机动车就不用赔了。 至于机动车自己的修车费,一般行人是不用管的。法律没说行人要赔车损,意思就是保护弱者。比如2023年10月18日,赵某开车撞了行人柏某。交警认定赵某次要责任,柏某主要责任。赵某想让柏某赔修车费45万多元。可法院最后驳回了他的要求,说行人没这个义务。 所以机动车的损失还是得靠自己的车损险来解决。要是没买车损险,那就只能自己掏钱修了。 不过有个情况要注意:如果车主主动说不用赔行人的损失,可能以后就没法向保险公司要这笔修车钱了。 总的来说,法律对机动车要求高是为了保护行人的安全。要是支持车主要行人赔修车费,就可能出现“修车比人命贵”的怪事,这跟法律的本意不符。 大家出行的时候还是要遵守交规,减少事故发生。不管是开车的还是走路的,都要小心点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