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交通运输部门多措并举整治高速路域环境 联动协同破解非法占用难题

问题:高速公路桥下空间本应为设施安全和应急保障留出必要余量,但在一些路段,桥下违规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私搭构筑物、圈地占用等现象时有发生。

这类行为不仅侵占公共资源,更易遮挡巡检视线、影响桥梁养护和应急处置,叠加消防隐患与结构安全风险,成为路域环境治理的顽疾,也直接影响群众出行体验与通行安全。

原因:桥下空间乱象的形成,既有现实驱动,也有治理难点。

一方面,部分经营主体或周边群众出于节省仓储成本、临时堆放便利、避雨停车等考虑,将桥下空间“私用化”;个别当事人对法律边界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

另一方面,桥下空间横跨公路管理、城市管理、属地执法等多重职责边界,若信息不畅、标准不一、处置衔接不足,容易出现“看得见、管不住”的管理空档,导致问题反复。

影响:桥下非法占用带来的风险具有隐蔽性与叠加性。

其一,堆放物与构筑物可能影响桥梁排水、通风、巡检通道,增加设施老化和维护难度;其二,易燃易爆物品或杂物聚集,提升火灾事故概率,一旦发生险情将放大处置成本;其三,违规圈占还可能诱发矛盾纠纷,影响基层治理秩序。

更重要的是,路域环境的“脏乱占”会削弱高速公路的通行服务能力,与建设安全、畅通、舒适出行环境的目标不相适应。

对策:针对上述问题,枣庄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近期会同高速运营集团及属地执法部门,将整治焦点对准S83、G3高速及枣庄连接线等重点路段,突出“协同、柔性、规范”三条主线推进治理。

一是联动协同,压实责任链条。

通过工作会商明确责任清单、共享监管信息,推动形成信息互通、执法联动、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减少部门壁垒带来的处置迟滞。

以点带面推进清理,对桥下非法堆放、违规搭建等问题逐项明确目标、主体和时限,提升整治的精准性与可操作性。

近期,相关力量对枣庄连接线高速东延段32—36号桥墩桥下空间开展集中清理,体现了对重点点位的靶向施策。

二是刚柔并济,促成主动整改。

整治不搞简单化处理,坚持普法在前、教育引导在先。

执法人员依据公路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典型风险向当事人说明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桥梁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后果,并同步提供合规处置建议,尽量降低当事人处置成本,推动从“被动清理”向“主动纠正”转变。

在具体行动中,通过耐心沟通促使当事人自行清运违规物品,减少对立情绪,实现治理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是规范执法,提升公信与可持续性。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规范要求,检查、取证、清运等环节全程记录、留痕可查,依法保障当事人知情、陈述和申辩等权利,确保程序公正与结果公正相统一。

通过规范化办案和透明化过程,增强执法权威,减少重复性执法成本,为常态治理打下基础。

从成效看,2025年以来,枣庄辖区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累计清理桥下违规停放车辆276辆、堆积物300余堆,拆除或处置构建物24处,整治圈地占用160处,化解矛盾纠纷32起。

数据表明,集中整治对遏制桥下空间非法占用乱象起到明显作用,相关路段环境面貌与安全系数得到提升,也为后续常态管理提供了可复制经验。

前景:治理桥下空间乱象,关键在于从“专项整治”走向“长效管控”。

据悉,下一步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巡查+动态监管+源头治理”机制,对已整治点位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同时深化部门协作,强化公路安全法规宣传,引导公众共同维护路域环境秩序。

随着协同机制逐步固化、治理手段更加精细,预计枣庄重点高速路段桥下空间将实现规范利用与风险可控,路域环境治理也将由阶段性改善迈向制度化提升。

从被动清理到主动预防,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共治,枣庄的探索证明,路域环境治理需要刚柔并济的制度设计,更呼唤治理理念的深层变革。

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背景下,如何将个案经验转化为长效制度,仍需各地在实践创新中持续作答。

这场关于公共空间治理的"枣庄实验",正为新时代交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益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