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于6月下旬起优化446项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口腔与超声检查等11类项目纳入新规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北京市医保局近日印发通知,决定自2026年6月27日起对11类446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系统调整。

这是北京市适应医疗服务发展需要、优化价格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

此次调价涵盖范围广泛,包括综合诊查类、口腔类、麻醉类、妇科类、产科类、精神治疗类、超声检查类、放射治疗类、疝和甲乳类、血液类、美容整形类等11个医疗服务领域。

同时,新规还涉及可收费医用耗材价格标准的调整。

为确保价格调整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市医保局为这446项服务项目设定了最高指导价,明确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不得超过该上限,以防止过度收费现象发生。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改革采用了差异化的价格管理模式。

对于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对于执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有条件开展相关服务的医疗机构可在公平合法、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基础上自主制定价格,但需按程序向市医保局备案。

这一做法既保护了患者权益,又为医疗机构提供了适度的定价自主权。

调价范围涉及本市公立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市医保局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任何未列明的费用。

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医疗机构变相收费、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为加强内部管理,医疗机构被要求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同时,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落实好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

这些措施进一步强化了价格透明度,有利于患者充分了解医疗费用构成,有效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此次调价还涉及对现行价格标准的调整。

市医保局同时宣布废止现行326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这意味着旧的价格体系将被新标准所取代。

新旧价格标准的交替反映了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优化,有助于更好地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市场发展需要。

从医疗改革的大背景看,这一举措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通过科学合理地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既能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也能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同时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价格调整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有利于建立更加透明、公正、高效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作为全国医改风向标,北京此次医疗服务价格体系重构,既是对群众"看病贵"痛点的精准施策,更是医疗价值回归本源的制度探索。

当技术劳务价值得到合理体现、过度检查治疗被有效遏制,这场刀刃向内的改革或将重塑首都医疗生态,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现代化治理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