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茶为鲁迅肖像侵权致歉 联名营销陷著作权风波

今年4月,知名饮品品牌乐乐茶与译林出版社联合推出"烟腔乌龙"限定奶茶,旨通过文化致敬的方式纪念"世界读书日",鼓励青年群体热爱阅读。然而该营销举措在推出后不久便引发了广泛争议和法律问题,最终演变成一场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的风波。 问题的症结在于乐乐茶在产品设计中的使用范围。该联名奶茶系列不仅在杯身印制了鲁迅手捧奶茶的肖像,还配套推出了印有鲁迅肖像的小册子、亚克力立牌、纸袋等多种周边产品。这些视觉素材均源自画家杨之光与鸥洋女士共同创作的《永远进击》及《鲁迅半身像》作品。乐乐茶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过度使用行为,最终触碰了法律底线。 争议更升级源于多上原因。首先——产品的宣传标语"老烟腔——新青年"引起舆论关注。社交媒体上有网友指出"烟腔"一词用于描述鲁迅显得不够尊重,这在文化敏感度上引发了讨论。其次,鲁迅家族对肖像权的保护态度坚决。鲁迅长孙、鲁迅文化基金会会长周令飞先生代表鲁迅家属,通过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向乐乐茶及江苏译林出版社发出律师函,明确要求停止不正当使用鲁迅肖像权的行为。这一举动迅速成为舆论焦点,涉及的话题登上热搜榜单。 法律认定结果为事件的解决奠定了基础。经过法院审理,有关部门认定乐乐茶的行为已构成对杨之光家属及鸥洋女士著作权相关权益的侵害。这一判决明确了责任主体,也为企业的补救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乐乐茶在收到律师函后的反应相对迅速。公司在4月24日接到律师函的第一时间就与对方取得联系,表达了歉意并主动提出补救措施。从4月25日开始,乐乐茶启动撤销相关新品宣传的程序,通知全国门店撤掉相关包材和周边产品,至4月26日下午已完成全面整改。随后,乐乐茶分别发布了两份致歉声明,向鲁迅先生、鲁迅先生的亲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表示歉意,并停止销售所有涉及争议视觉元素的产品。 这起事件的发生和处理过程,反映了当前商业领域在文化致敬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平衡问题。许多企业在策划营销活动时,往往过于关注创意效果和商业价值,而对著作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权益的尊重不足。乐乐茶的初衷或许是积极的,但在执行层面的疏忽造成了不良后果。这也提醒企业,在利用文化名人形象进行商业活动时,必须做好充分的法律尽职调查,确保获得相关权利人的明确授权。

用经典连接现代生活本可促进文化传播,但若忽视法律边界和表达分寸,"致敬"就会变成"借用"。成功的文化联名不在于将符号印在商品上,而在于落实对权利人的尊重与规范。只有在规则内创新,才能实现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