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有个叫金某的女子,因为跟丈夫吵架心里难受,就跟多年的男闺蜜李某去KTV喝酒解闷。李某酒量不行,陪她喝到半夜就撑不住先回家了。金某一个人留在包厢里继续喝,醉意上头后想去厕所。这时候碰到了个陌生男人小徐,他瞅着金某喝得迷糊,就把她扶回了包厢。小徐跟同伙大徐合伙给金某灌酒,让她越来越不清醒。等她完全迷糊了,两人就把她拖进电梯里动手动脚,幸好被路人看见了才跑了。后来小徐联系到大徐,把她带到了酒店828房间强行发生了关系。等到金某酒醒过来看到身边躺着的两个人吓了一跳,她就假装配合,趁机把手机要回来联系了李某报了警。 一开始金某怕丈夫知道了受不了想撤案,是丈夫后来发现不对劲追问清楚后,才逼着她又去告了官。警方调查后发现这两人确实是趁金某喝醉强行侵犯的,这属于强奸罪(QJ)。根据《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能判十年以上甚至死刑。因为大徐之前有案底刚出狱四年就又干坏事了,所以判得重了点,最后小徐被判了11年6个月,大徐判了12年6个月。 这事儿主要是金某赌气离家又随便喝酒惹的祸。如果当时她和李某不分开,让李某送她回家就没事了。这事也给别的女孩子提个醒:心情不好的时候还是少去KTV这种地方喝闷酒了,注意保护好自己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