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关系到公共服务质量和经济发展活力。
北京市财政部门日前印发《北京市市级支出政策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了常态化的政策绩效评价机制,将通过系统的"政策体检"推动财政支出政策的持续优化完善。
这一举措的推出,反映了财政管理向更加科学规范方向发展的趋势。
长期以来,财政支出政策的评价标准不够统一,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关联度不足,导致一些低效或过时的政策仍然占用财政资源。
建立常态化绩效评价机制,正是要改变这一状况,使财政资金配置更加科学、更加有效。
根据新印发的管理办法,财政绩效评价将以相关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可持续性四大核心维度为评价基础,形成系统的指标体系。
这套指标体系注重与具体政策要求相契合、与政策目标相匹配、与预算管理相衔接,确保评价过程的科学性和评价结论的客观性。
同时,对于支持领域相近、实施内容相似、绩效目标趋同的支出政策,财政部门将推动开展协同评价,加强政策集成统筹,避免政策重复交叉。
评价范围的确定体现了全覆盖的管理理念。
办法规定,现行政策和期满拟延续政策将全部纳入财政评价范围。
对于实施期超过五年的长期政策,将开展每三年一轮的定期评价,确保政策的持续有效性;对于期满拟继续实施的政策,将实施强制评价制度,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政策是否延续或调整优化。
这种全周期跟踪问效的机制,改变了过去政策"一经批准就长期执行"的被动局面。
评价方式的多元化设计确保了评价结论的客观可行。
财政绩效评价将综合运用现场踏勘、专题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获取全面客观的情况信息,避免单一评价方式可能带来的偏差。
更重要的是,评价过程将形成"评价—反馈—优化"的闭环管理体系,推动评价建议实际落地转化,使评价工作真正发挥优化政策的实际作用。
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刚性挂钩,是这一机制最具约束力的创新之处。
办法将评价结果分为四类:评价结论为"继续实施"的,优先予以资金保障;评价结论为"系统调整""局部优化"的,同步调整政策内容与预算规模;评价结论为"整体退出"的,予以清退并核减预算。
这意味着政策绩效评价从以往的参考性建议转变为具有约束力的硬性要求,直接影响相关政策的资金配置。
这一转变将有效激励政策制定部门更加重视政策效益,推动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
从更深层看,这一机制的建立反映了现代财政管理的发展方向。
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支出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成为必然要求。
通过建立常态化的绩效评价机制,实现"好钢用在刀刃上",将有限的财政资源配置到最需要、最有效的领域,这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
同时,这一机制也为其他地区和部门推进绩效管理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财政资金是公共治理的重要基础,其使用效益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质量。
北京市创新建立的"政策体检"机制,不仅是对预算管理制度的重要完善,更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益探索。
当每一分财政资金都能用在刀刃上,政策红利必将更好惠及民生的方方面面。
这一改革实践也启示我们:提升治理效能,需要更多这样的制度创新和机制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