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子尾”和“河下面”

最近有个网帖,把大家的目光都吸引到了江西省瑞金市三河村的祖林地上。具体来说,一位叫谢某生的网友(也叫谢某材)反映,他们家在瑞金市大柏地乡三河村的江角湖小组有两处林地,叫“山子尾”和“河下面”。他爷爷在这林改的时候没拿到证,结果现在给原共同所有人占了。这下可好了,舆论一下子都炸锅了。大伙儿都在想:祖辈辛辛苦苦种的林子,到底该归谁呢? 瑞金市自然资源局收到消息后,马上介入核查。他们给了个详细的答复。先说“山子尾”,这地方早就确权了,不过登记的是联户的形式。林权证上写的是瑞金市林证字(2007)第041015067号,面积64.4亩,持证人是谢某樟。这地方共有四个人——谢某樟、谢某材、谢某林还有谢某富——合着一起持有。所以说呢,“山子尾”不是没主的地儿,而是大家共有财产。证书就在谢某樟那儿保管着呢,并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给“私吞”了。 至于“河下面”,因为和同村的谢某发户长期争执着插花地纠纷的问题,直到现在也没解决掉。这块地位于大柏地乡三河村江角湖小组附近。这纠纷也一直没调解好,“河下面”这块地到现在还属于争议区域呢,谁也拿不到证。 针对这种情况,工作人员现场给大家讲了《江西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第十条的内容。它的大概意思是说:公民之间或者公民跟单位之间有林地纠纷的话,得先找当事人两边坐下来好好聊聊;要是谈不拢的话,当事人就可以向林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调解申请。跨了乡镇的话呢,可以直接找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换个更直白点的说法就是:先商量商量看能不能行;实在谈不拢的话再找乡镇政府帮忙调解解决问题。 这次事件之后呢,官方也表示会继续跟进这件事。网友们也表示已经了解了情况。这次“失地”的焦虑暂且放到一边去了。只要双方愿意坐下来谈事儿按规矩办事儿的话呢,祖辈留下来的林地权益还是有希望回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