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西岛景区“旅拍限制”引争议:外来摄影师被驱离并遭处罚,游客选择权何以保障

12月17日下午,一场普通的旅行拍摄服务在三亚西岛景区演变为一起消费权益争议事件。

摄影师丁先生按照网络预约订单为游客提供拍摄服务,却在海边拍摄点遭到景区工作人员及景区签约摄影师的围堵阻拦。

景区方面明确表示,游客如需摄影服务,只能选用景区内部摄影师,否则必须离开。

这一做法不仅让摄影师感到困惑,同行游客也对自身消费选择权受限表示强烈不满。

事件发生后,景区方面联系执法部门到场处理。

当地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丁先生开具了50元罚单,处罚理由为流动摊贩拍照收费。

丁先生对此处罚表示不服,他强调自己通过正规网络平台接单,全程遵守景区秩序,既未现场揽客,也未占用公共空间影响其他游客,不存在流动经营行为。

景区管理方对此事的解释是,西岛景区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允许游客个人拍照留念,但不允许摄影师在景区内开展商业盈利活动。

景区方面认为,外来摄影师携带专业设备进行拍摄会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其他游客的体验。

如果游客有摄影需求,应当联系景区工作人员,由景区统一安排内部摄影师提供服务。

然而,这一解释并未平息争议。

据丁先生透露,外来摄影师与西岛景区的矛盾由来已久。

景区方面经常以私人景区为由驱赶外部摄影从业者,甚至有时要求支付高额拍摄费用,但从未出具相关合法手续。

多次投诉未获实质性回应后,丁先生选择公开此事,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从法律角度分析,景区的做法存在明显问题。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景区强制要求游客只能使用其指定的摄影服务,实质上剥夺了游客的自主选择权,构成违法行为。

游客购买门票后即与景区建立游览合同关系,景区若无正当理由,无权单方面限制游客权利或驱离游客。

付建律师进一步分析认为,丁先生仅是按照预约订单提供服务,并未在景区内实施现场揽客、兜售服务等流动经商行为。

执法部门以流动商贩拍照收费为由进行处罚,在法律适用上值得商榷。

景区作为向公众开放的经营场所,应当尊重市场竞争规则,不能通过行政手段或内部规定变相形成服务垄断。

这一事件折射出当前部分旅游景区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一些景区管理者将景区视为封闭的私有领地,试图通过限制外部服务提供者进入来维护自身利益,忽视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这种做法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也不利于旅游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从市场规律看,优质的服务应当通过公平竞争产生,而非依靠垄断地位强制推行。

游客选择外部摄影师,恰恰反映了市场对服务质量和个性化需求的自然选择。

景区如果对自身摄影服务有信心,完全可以通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拍摄效果来吸引游客,而非采取简单粗暴的排斥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三亚作为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其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形象和旅游业长远发展。

类似事件的发生,提醒相关管理部门需要进一步规范景区经营行为,明确景区管理权限边界,既要保障景区合法经营权益,也要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利,推动形成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这场关于摄影服务的争议,实质是旅游市场服务权与消费权的博弈。

在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战略背景下,海南旅游业亟需建立更加透明、公平的服务体系。

如何平衡景区经营权与消费者选择权,既考验管理智慧,更关乎旅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事件后续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