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近日启动第四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核、评审程序,最终确定40个乡镇作为创建对象; 本次创建工作遵循《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要求,采取分级推进的方式进行。各县级单位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市级部门对申报乡镇进行初步审核和推荐,省级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保入选乡镇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意义。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等40个乡镇脱颖而出,成为第四批创建对象。 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创建示范乡镇,可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进而带动周边乡镇和全省乡村整体发展水平提升。这些入选乡镇将成为福建省乡村振兴的"排头兵",在探索农业现代化、农民增收、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等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为确保创建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对入选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对入选乡镇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监督。相应机构欢迎实名反映问题,并要求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和证明材料,以确保创建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入选示范乡镇将在今后的建设中,重点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乡村振兴总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整合各类资源要素,创新发展模式,力争在三年内效果显著。同时,省级部门将加强指导和支持,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从"盆景"到"风景",福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正在书写新时代的"山海经";40个新晋示范乡镇接过发展接力棒,不仅肩负探索共同富裕的使命,更将为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鲜活实践样本。这场始于田野的变革,正在重塑八闽大地的城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