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厅长级巡视专员受贿超1182万获刑十年半

2024年2月4日,贵州省委巡视组的一位高官,正厅长级巡视专员和一级高级监察官申勇,在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法院判决他受贿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罚金一百万元。所有非法所得及其孳息都要追缴并上缴国库。 申勇利用他在贵州省国资委党委的职位便利,为一些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换取财物。他的行为从2016年开始,一直持续到2024年。法院查明,他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超过1182万元,其中部分钱没有实际拿到,还有21万元的孳息。法院认为申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受到惩罚。不过,申勇坦白交代了部分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且积极退赃,表现出悔罪态度。因此法院决定从轻处罚。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申勇以前是贵州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后来还当过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最后成为省委巡视组的正厅长级巡视专员和一级高级监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