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改了一下

昨天晚上,也就是3月16日,财政部发了个通知,把《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改了一下。给你们简单说说这几个大改动吧。 首先把实施期限给改了,本来是说到2025年的,这次直接把它延长到了2030年。第二条里面的时间改完了,第三条就变成了重点说明这块钱主要用来干些啥。像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清算、县里的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应用奖补清算、还有氢能综合应用试点这些方面都能拿到钱支持。 第九条的话,他们把要求相关部门赶紧办清算手续的这一段给删掉了。 接下来第十一条改名叫第十条了,明确了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是在分钱、下钱还有管理钱的过程中犯法违规了,就会被依法追究责任。 最后第十三条也改名叫第十二条,规定这个新办法从发布那天开始执行,之前的那些通知也就废掉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