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高中生课堂遭无人机划伤致伤残 法院判学校赔偿十八万元

一起发生在无人机教学课堂的人身伤害案件,近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

2023年某中学组织的兴趣班活动中,任课教师将处于待机状态的无人机模型放置于学生课桌进行演示,设备突然启动后撞击第一排就座的钟姓学生,造成其左眼睑及面颊部三处贯穿性伤痕。

经司法鉴定,伤情构成十级伤残,需60日专项护理及营养支持。

法院调查发现,事故直接源于多重安全管理缺失:教师未对设备电源状态进行二次确认、未清理演示区域障碍物、未设置安全隔离距离。

根据《民法典》第120条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临时监护人,在开展具有潜在风险的实践教学时,应当建立双重检查机制和应急预案。

本案中校方既未配备专业防护装备,也未进行课前安全培训,明显低于同类课程的一般管理标准。

这起事故折射出新兴科技课程与传统教学管理的适配难题。

随着无人机编程、3D打印等前沿技术进入中小学课堂,全国已有23个省份将科技创新课程纳入必修体系。

但教育部2022年专项检查显示,仅41%的学校制定了配套安全操作规程。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明指出:"设备厂商提供的安全指引往往被简化处理,部分教师存在'重演示效果、轻风险管控'的倾向。

" 针对此类风险,北京市海淀区多所重点中学已试点"双师制"教学模式,由专业技师负责设备操作,教师侧重安全管理。

上海市教委则要求所有实践类课程必须执行"三不原则":未通过安全评估的设备不使用、未接受培训的教师不授课、未配备防护措施的场地不开课。

业内专家建议,可参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模式,对教学无人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本案判决具有显著示范意义。

在坚持鼓励创新教育的前提下,司法裁判划清了合理教学风险与管理失责的法律边界。

判决书特别强调,学校不能以"探索性教学"为由降低安全保障标准,这对规范全国200余个中小学无人机教育试点项目具有指导价值。

技术进入课堂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方向,但任何创新都不能以忽视安全为代价。

把安全管理做在事故之前,把规范落实到每一次通电、每一次演示、每一次站位之中,既是对未成年人的切实保护,也是对教育初心的坚守。

以法治明责、以制度防患,才能让校园创新实践在可控、可持续的轨道上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