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3日21时20分,民警在济南市的胜利路与龙潭大街交叉口设卡查酒驾。这时,司机徐某开车经过,酒精检测仪一下响了,民警赶紧让他停车。测下来徐某的酒精含量是63毫克/100毫升,这就构成了酒驾。他承认自己喝了点酒,觉得去附近加油路近没事,就带着家人上路了。但事情还没完,一查发现徐某以前犯过交通肇事罪,驾照早就被吊销了,他现在开车属于无证驾驶。还有那辆车也没按规定年检。所以他一次就同时犯了三项法:酒驾、无证驾驶、开没年检的车。警察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九条还有《机动车登记规定》,给他合并处罚,罚了2200元,还拘留10天。 徐某某这个案子是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莱芜区大队查处的。他的这些行为说明有些人总想着靠运气蒙混过关,以为离得近就没问题。这种侥幸心理在警察严密的检查下根本行不通。 这事虽然只是个例,不过对大家很有警醒作用。交通法规是保障大家安全的基石,任何人都不能忽视。只有大家都敬畏法律、遵守规则,才能让道路更安全、更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