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未成年人卖盲盒得严格把控,特别是不满8岁的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允许直接卖给他们。最近不少年轻人特别喜欢这种打开盒子就能带来惊喜的玩法,餐饮、机票还有美妆行业也跟风搞起了盲盒生意。不过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不少,像商家故意让孩子冲动花钱、中奖概率藏着掖着、炒作高价隐藏款、卖过期东西,还有买了就找不到售后的情况,都在慢慢显露出来。为了整治这些乱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了个规范指引,把价格、抽奖规则、退换货保障以及保护孩子的条款都写得清清楚楚,给盲盒的买卖划下了底线。在未成年人这块儿规定得很死:不满8岁的坚决不卖;满8岁的得先确认家长同意才能卖,还得把提示做得特别显眼。另外商家还得想办法防着孩子上瘾,影响身心健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温晓汾法官专门给大家提个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两条说得明明白白:第19条说8岁以上的小孩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花钱得爸妈点头才行;第20条说8岁以下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有事都得家长代劳。法官觉得现在的孩子消费观念还不成熟,总觉得买个盲盒就能花小钱博大奖,这对他们的价值观养成很不利。《指引》把8岁当成了一道坎:不满8岁的商家坚决不能卖;满8岁的要爸妈同意才能买。对照法律条文一看就能明白,买盲盒这事儿压根不属于满8岁孩子能自己做主的“纯获益”行为。《指引》要求商家显著提示,这样更能拦住孩子的不理智消费和依赖消费,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花钱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