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因非法狩猎获刑并赔偿 法院判决明确生态保护法治底线

一起由夜间巡逻发现的非法狩猎事件,近日在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引发广泛关注。2023年底,王某某等三人在罗庄路使用专业头灯、弹弓猎捕野生鸟类时被警方查获,现场查获14只死亡鸟类。经司法鉴定,涉案鸟类均属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 深入调查显示,该团伙自2022年起长期在禁猎区域活动,通过微信互相发送狩猎视频攀比“战果”,聊天记录中明确记载了作案时间、地点及鸟类品种。检察机关审查发现,三人行为已违反《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关于非法狩猎罪的规定,同时因破坏生态平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 法律专家指出,此案具有典型警示意义:根据司法解释,凡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且情节严重者即构成犯罪。本案中,被告人不仅面临刑事责任,还需承担生态修复费用1800元至5400元不等。2025年12月,法院依法对三人判处六个月至九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 值得关注的是,案件判决并非终点。襄阳高新区检察院随后组织专项普法行动,通过以案说法向公众阐明:野生动物保护不仅关乎生态安全,更涉及法律责任。承办检察官强调,当前我国正构建“刑事+公益诉讼”双重追责体系,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从全国范围看,类似案件近年呈上升趋势。2024年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更强化了栖息地保护条款,而最高检开展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已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重点领域。业内普遍认为,此类案件的办理既展示了司法威慑力,也为基层生态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

保护野生动物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底线和公共利益所在。从这起"弹弓打鸟"案件可以看出,任何违反禁猎规定的行为都将面临刑事和民事双重追责。只有明确规则、落实责任、切实修复,才能让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转化为保护生态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