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岁钱支配的问题最近引发了广泛讨论。2月1日,衢州日报发布了一篇关于该话题的文章,作者是郑丽芬。这个话题因为一位母亲把2万元压岁钱给小王,小王对此表示不满而冲上热搜。小王今年12岁,她和母亲因为2万余元压岁钱的归属问题争执不下。这个假期,很多孩子收到了不少压岁钱,如何处理这些钱成了许多家庭节后需要面对的难题。大家讨论的问题包括“压岁钱能不能由我自己决定”,“这笔钱该不该给”,以及“是否可以交给孩子”。王琴是一位母亲,她有两个女儿,对压岁钱的态度完全不同。小女儿还小,拿到钱就主动交给她;而大女儿长大了,开始有自己的想法了。这次春节期间,大女儿收到了近万元的压岁钱,王琴本来想替她存定期,但没想到她把钱藏了起来,想要自己支配。王琴理解女儿觉得钱是自己的委屈感,也放心不下担心她没有规划乱花钱。徐芳是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她表示,压岁钱从法律上来说属于赠与财产,孩子是受赠人即所有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胡欣红是衢州市第二中学的高级教师,也是教育之江评论员。她指出很多家长把压岁钱等同于人情往来这个认知误区应该改变。她建议家长不要强制收缴孩子的压岁钱而是尊重和引导孩子进行规划消费。这次事件涉及到乐乐、何先、小王、王梓、王琴、胡欣红等人以及衢州、衢州市第二中学等地点或机构。 2000元、2万元等具体金额也出现在文章中多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