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工伤赔偿这类关系到劳动者生存权益的案件时,经常会遇到用工单位因为经营不善或资不抵债导致没法支付赔偿的情况。近期,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改变了传统的查控财产的方式,主动利用社会保障制度给受伤职工提供了帮助。梅河口法院执行局成功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机制,给一名劳动者兑现了10万余元的工伤保险待遇。这起案件的解决实现了实质化解和刚性保障民生权益的好结果。案件回放:一位劳动者在从事劳务工作中受伤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要支付给他10万余元的工伤保险待遇。裁决生效后,单位一直没履行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全面核查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结果显示这个单位已长期停产停业,没有收入也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执行局只好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次终结并不代表放弃对劳动者权益的维护。执行法官换了个思路去解决这个问题:从制度层面寻找解决方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先行支付,然后社保机构再向用人单位追偿。找到这个突破口后,执行干警没有将程序一推了之。他们向申请人详细解释了先行支付制度的条件和申请流程。申请人向社保部门提交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条件。于是10万余元工伤保险待遇就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足额支付到位了。接下来,社保部门还取得了对用人单位的追偿权。法院也把这个债权纳入常态化管理持续跟进。这样既保住了劳动者的救命钱又守住了社保基金的安全。接下来梅河口法院还会深化涉民生案件执行机制建设,与人社、仲裁等部门加强联动合作。完善多种解决问题的方式给劳动者提供更专业精细主动的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