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首次以省级清单联合授权示范区改革,聚焦生态绿色一体化释放制度红利

问题: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自2019年设立以来,虽在跨省域协作上取得初步成效,但受限于行政壁垒和政策差异,土地集约利用、要素流动等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例如,工业用地转换审批流程冗长,国有企业跨区域投资考核机制僵化,制约了新兴产业布局和资源高效配置。 原因: 此次改革的突破性在于两省一市首次在省级层面协同放权。过去,示范区的制度创新多集中于市县层面,涉及省级事权的改革需逐级协调,效率较低。而新清单直接由省级部门牵头,将国土规划、国资管理等高权限事项纳入授权范围。这种“自上而下”的放权模式,源于国家发改委2023年提出的“强化区域改革系统集成”要求,也是示范区进入“深水区”改革的必然选择。 影响: 清单中最具含金量政策包括:允许工业、仓储、研发用地混合转换,可提升土地效能20%以上;对国企示范区投资实行考核松绑,预计带动年度新增投资超百亿元。青浦区获批快递经营许可“多证合一”试点后,企业开办时间将压缩70%。这些举措不仅解决具体痛点,更构建起“授权—创新—推广”的闭环机制。2023年示范区已有9项经验全国推广,新政策落地后有望继续扩大示范效应。 对策: 为确保政策实效,三地建立三级推进机制:省级部门负责政策解读和动态调整;示范区执委会统筹两区一县(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差异化需求;企业可通过“一体化服务专窗”直通反馈渠道。例如嘉善县已组建土壤污染评审专班,对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放的评审权限。 前景: 按照规划,2024年示范区将重点推动首批省级授权事项全部落地,同步争取第三批国家级改革试点。长期看,这种“跨省域制度供给”模式或延伸至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环保标准统一等领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指出,示范区的核心价值在于为京津冀、粤港澳等城市群探路“如何用改革破解行政区经济”。

改革授权清单的印发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新阶段。三地的联合授权为示范区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树立了区域协同创新的新标杆。示范区需要继续起到先行先试作用,将改革授权转化为发展动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全国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