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行业需求波动、供给同质化偏多、平台竞争加剧等因素叠加下,出现以“低价低质”“虚假营销”“规则套利”为主要特征的“内卷式”竞争。市场监管总局此次集中公布十大重大案件,既是对突出问题的集中回应,也体现出以法治方式纠偏竞争秩序、引导行业回到质量与创新轨道的治理导向。 问题:多领域“内卷式”竞争呈现低价冲量与规则失守并存。此次公布的案件覆盖面广,从商标侵权假冒到强制性产品认证违规,从原料药垄断协议到直播带货虚假宣传,再到认证机构资质被撤销或暂停,集中反映出部分经营主体通过压低成本、牺牲质量、夸大功效、制造噱头等方式争夺流量与份额的倾向。其中,山西老葛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系列案,折射出直播营销场景中“带货即背书”的误导效应、价格标示不规范、促销规则不清晰等问题仍然突出,易诱发不正当竞争并侵害消费者权益。 原因:一是在同质化竞争压力下,一些企业把“价格战”当作主要手段,弱化对品牌、品质与服务的投入,逐渐形成“以降质换低价”的路径依赖。二是线上营销链条长、跨区域特征明显,部分主体利用传播速度快、取证难度高等特点,通过话术包装、夸大宣传、诱导性定价等方式追求短期收益。三是行业治理仍有薄弱点,认证、广告、平台规则等环节一旦失守,容易出现“劣币驱逐良币”,扰乱正常经营预期。四是少数领域存在垄断协议、合谋涨价或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与“内卷式”低价恶性竞争相互交织,更扭曲市场机制。 影响:从微观层面看,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直接损害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抬高维权成本,透支市场信任;从行业层面看,低价低质竞争挤压守法合规企业空间,压低研发投入与质量改进动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被迫“跟降”“跟卷”,形成恶性循环;从宏观层面看,竞争秩序失范会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影响产业升级与创新能力培育,对高质量发展形成掣肘。此次对原料药垄断协议作出重罚,并首次对组织垄断协议的自然人经营者作出处罚,也表明监管部门在维护公平竞争上持续加大震慑力度,推动市场机制更有效发挥作用。 对策:市场监管总局指出,这批案件体现“严”的基调、“准”的要求与“治”的协同。具体而言,“严”在于对侵权假冒、质量违法、垄断协议等行为保持高压,通过罚没、资质处置、跨区域集中执法等手段提高违法成本;“准”在于针对不同行业“内卷”表现实施靶向治理,对直播营销、私域交易引流、违法广告、认证失守等关键环节精准打击,提升执法效能;“治”在于强调系统治理,通过平台、机构、生产经营主体等多环节联动监管,延伸治理链条,防止问题在不同环节反复“转移”。 就直播营销领域而言,治理重点既要落在带货主体的宣传合规、价格标示与促销规则透明上,也要压实平台经营者责任,强化对入驻经营者资质、广告内容、交易链路的审核与监测,推动形成“事前提示—事中拦截—事后追责”的闭环。同时,应加大典型案例公开力度,以案释法,强化行业警示,推动合规经营从“被动守法”转向“主动内控”。 前景:随着对“内卷式”竞争的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市场预期有望进一步稳定,守法企业的竞争空间将得到更好保护。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期,围绕网络营销、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广告发布、平台治理等领域的监管将更强调穿透式、全链条与协同化,促使企业把竞争重心从“拼低价、拼噱头”转向“拼质量、拼创新、拼服务”。同时,通过鼓励优势互补、技术进步和合规集中等方式,推动企业走出同质化竞争陷阱,提升产业体系韧性与效率。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十大案件,尤其是山西老葛商贸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案的入选,显示市场监管执法正向更严格、更精准、更协同的方向推进;这些案件的查处不仅是对违法主体的惩处,也是对市场生态的及时校正。随着直播电商、私域营销等新业态快速发展,监管面临更多新情况、新问题。但从此次案件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已在规则完善、执法协同和能力建设上持续加力,将继续坚持“零容忍”,对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持续、稳定的执法信号,有助于引导市场主体回到诚实守法的竞争轨道,推动形成更公平、更有序、更健康的市场环境,更好实现保护消费者权益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