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部分企业转嫁社保缴费责任引争议 专家指出涉嫌变相克扣工资

问题——“缴纳”名义下的“全额转嫁”引发争议 据网传信息,涉及的招聘沟通中,招聘方表示可办理五险一金,但费用需从工资中扣除,并提及实习生可不缴纳社保;爆料者举例称,若约定月薪5000元,按比例测算个人应缴约400元、单位应缴约800元,企业却要求从工资中一次性扣除合计1200元,员工到手工资约3800元。对此,不少网民质疑该做法表面合规、实则将单位法定义务转嫁给劳动者,涉嫌变相降低工资水平、侵害员工权益。 原因——用工成本压力与规则不透明叠加,催生“擦边”操作 业内人士指出,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属于用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企业在经营承压、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可能通过调整薪酬结构、模糊薪资口径等方式压降成本。一些招聘环节存在“税前、税后”“应发、实发”“固定薪酬、综合薪酬”等概念混用,叠加劳动者对缴费规则不熟悉,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另外,个别企业以“社保补贴”“现金补贴”等名目进行替代性安排,若未在劳动合同、工资条与社保缴费凭证中形成清晰对应关系,易引发劳动争议与合规风险。 影响——损害劳动者预期与社会信任,扰乱劳动用工秩序 从劳动者角度看,若单位应缴部分被转移至个人承担,将直接压缩到手收入,影响生活预期与岗位吸引力;同时也可能导致缴费基数、缴费连续性等问题,进而影响医疗报销、工伤保障、生育待遇以及未来养老金权益。从市场层面看,若“转嫁缴费”成为隐性规则,守法企业用工成本更高、竞争处于不利,可能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效应。从治理角度看,这类做法削弱社会保险制度的严肃性,影响公众对劳动关系公平性的信心,不利于构建稳定、可预期的就业环境。 对策——以合同与票据为抓手强化透明度,依法纠偏“名义合规” 相关法律法规对社会保险实行强制性制度安排,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分别承担相应缴费义务。受访法律人士提示,判断是否合规,关键在于三点:其一,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标准、发放方式、扣款项目应明确列示,避免以“综合薪酬”模糊单位应缴责任;其二,工资条需清晰区分个人缴费扣除项与其他扣款,个人不应承担依法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其三,社保缴费记录与公积金缴存记录应可核验、可追溯,避免出现“只扣不缴”“少缴漏缴情形”。 对劳动者而言,入职前可重点核对岗位薪资口径(税前应发还是到手实发)、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单位与个人承担比例、试用期与实习期缴费安排等内容;对以“补贴”替代缴纳、或要求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的情形,应注意保存招聘沟通记录、工资条、银行流水、社保缴费凭证等证据材料,通过协商、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渠道依法维权。对监管部门与平台方而言,可加强对招聘信息合规审核,推动企业在招聘页面明示社保公积金缴纳政策与薪资构成,减少误导性宣传空间;对多发领域、重点行业加强抽查与联合执法,形成震慑。 前景——从“招得来”到“留得住”,合规用工将成为竞争力 当前稳就业与促消费背景下,劳动者对保障水平与收入透明度更为敏感。随着社保征缴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提升以及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依靠模糊表述压低成本的空间将深入收窄。可以预期,企业竞争将更多转向规范管理、稳岗留才与提升生产效率。对地方而言,打造公平有序的用工环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是优化营商环境与提升城市吸引力的重要一环。

五险一金是员工的基本保障,也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对于任何变相转嫁费用的行为,都应依法核查和纠正。只有严格执行制度,才能让企业规范经营,让员工安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