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正式启动

今年3月1日,《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正式启动,意味着全省的噪声污染防控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因为2022年6月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大家就把噪声污染治理从无章可循变成了有法可依。浙江省这次用自己的地方法规,把噪音防治这块事弄得更细致了,不光是有法律条文,还有具体的执行办法。这主要是因为噪声污染的源头特别多,涉及到生态环境、公安、城管、交通这些好几个部门,以前大家都不知道具体谁该管什么。浙江这次出台的《办法》就把职责划分得很清楚了。除了明确“谁来管”,在“怎么管”上也有了新点子。比如说,浙江省第一次在立法的时候就提到了要建宁静小区、宁静公园、宁静工地、宁静工厂、静音车厢这些“宁静区域”,还鼓励图书馆和博物馆也设立这样的区域,希望旅游景区少用扩音设备。徐志荣是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环境法治研究所的副所长,他说以前虽然有防护距离这个概念,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不到位。现在这个《办法》规定了必须这么做,而不是等到问题出现了才去搞隔声墙那种末端控制,这是一个很大的改变。 按照这个《办法》,绍兴、衢州、富阳、镇海等地已经开始行动了。他们先把城市划成不同的功能区,再设定每个区域的噪声上限,画出了一张清晰的“声环境地图”。而且还有11个设区市已经建好了162个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站点,这些站点每秒都在采集数据,这样一来大家就能实时感知到噪声情况并分享数据。根据这些数据,各地就可以制定针对不同点的降噪改造方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