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法院的执行模式被称为一案一微,这个方法能够在案件立案之前解决问题。

旬阳法院的执行模式被称为一案一微,这个方法能够在案件立案之前解决问题。双河法庭接到一个电话,张某焦急地告诉法官,对方没有按时履行调解书规定的义务,他要求执行。按照常规流程,这个案件只需半天时间就能处理完毕。然而,这次双河法庭没有马上把案件转交给执行局,而是在手机上点击了一个熟悉的微信头像。那个微信是调解时添加的,双方达成了协议。 在2025年11月,双河法庭处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李某拖欠货款,经过法官调解,双方签署了分期付款协议。在签调解书那天,法官助理主动提出添加李某的微信。他们认为通过微信沟通可以解决后续的问题,避免当事人再跑一趟法庭。这种工作方法是2025年开始推行的。当得知李某未按约履行时,法官助理先给他打电话进行了一次温和但又严肃的提醒。他告诉李某一旦进入执行程序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冻结账户、限制消费等。 这个电话后不久,李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来到双河法庭还款。在见证下他通过微信转账给了张某全部2.2万元欠款。这个消息让张某松了一口气。 这个案例不是个例,2025年以来双河法庭在调解结案时都使用这个方法累计添加当事人微信超过千人。他们通过微信提前发送提醒信息并释明法律后果。对于有困难的人可以协商延期履行义务。对于恶意拖延者固定证据迅速移送执行局处理。 以往在判决书送达之后案子就被“翻篇”了,当事人是否履行全靠自觉意识很难保证及时履行义务。现在旬阳法院多走了一步在结案时添加一个微信联系人和执前打一通电话就把强制措施威慑力前置给了对方当事人解决了许多矛盾化解之前就完成了很多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但强制从来都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实现胜诉权益才是最终目标。《黄若含》编辑:贾珮椄责编:志寿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