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份经得起检验的裁判文书都堂堂正正地署上法官的姓名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这次最高法把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中的具体规范给说得清清楚楚了,目的就是要用公开来推动公正,彰显司法部门的担当。以前裁判文书上网的时候,有的案件承办法官、法官助理还有书记员的名字都被隐去了,搞得大家都有点糊涂。最高人民法院就这个问题给出了明确的说法,强调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里,这些依法履职的人员的姓名都要如实写出来,绝对不能模糊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说,出现这种隐名现象,主要是因为有些操作人员不太熟悉文书隐名的要求。现在已经给相关法院下了整改的任务了。这次的表态把必要的隐名和不当的隐名给划清了界限,说明法官姓名公开署名并不是什么可有可无的小事,而是司法责任制和审判公开原则的具体要求。 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一部分,它的运行必须公开透明。法官在裁判文书上签名,就是对案件审理过程、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还有裁判结果负责。这份签名体现了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庄严态度,也是裁判文书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的必要条件。 如果把法官姓名打码处理,不仅是违法的做法,还容易让责任主体变得模糊不清,削弱司法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最近有舆论关注到有些上网文书出现了不当操作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这次明确规范就给各级法院传递了一个很清楚的信号:司法公开必须坚持原则、注重细节、规范操作。 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经运行了十年多了,把海量的裁判文书放到网上展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它不仅能倒逼司法规范化提升审判质效,还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 现在最高法再次重申“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的道理。他们表示会持续优化公开机制给社会公众一颗“定心丸”,展现了司法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持续改进工作的开放胸襟。 这次对裁判文书署名规范的强调是在深化司法公开进程中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的精准校准和制度加固。它表明司法公开正在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规范不规范”的方向发展。 让每一份经得起检验的裁判文书都堂堂正正地署上法官的姓名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这既是法治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期待。持续巩固和深化司法公开必将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注入更强大的司法公信力与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