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的新阶段,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定位和履职成效,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保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张相军在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的检察工作报告,系统梳理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并对2026年重点任务作出部署。 从过去一年的工作看,云南检察机关在多个领域取得新进展。在维护边疆安全稳定上,检察机关聚焦平安云南建设,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边疆地区安全稳定提供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检察机关围绕云南现代化建设,以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建设同向发力。保障人民权益上,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通过“检护民生”回应群众关切、增进民生福祉。推进法治建设上,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方式,加强自身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当前,云南处于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的关键时期,对检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2026年,云南检察机关将六个上深化工作:一是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持续用力,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二是在维护边疆安全稳定上扛起责任,更加有力服务平安云南建设,为边疆地区长治久安提供司法保障。三是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上主动作为,更加积极服务“三个定位”建设,即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定位,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四是在增进民生福祉上持续发力,更加用心保障民生民利,通过法律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是在强化监督维护公正上提质增效,更加聚焦高质效办案,提升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六是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上务求实效,更加严格抓好自身建设,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检察队伍。 这些部署表明了检察机关对新阶段任务的把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法律监督不仅是约束,更是服务。检察机关通过规范权力运行、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在边疆地区,检察工作具有更强的现实针对性:既要依法维护社会秩序,也要尊重民族特点;既要依法履职,也要充分结合地方实际。 从前景看,云南检察机关以更高质效的法律监督助推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将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这种保障不仅体现在依法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上,也体现在规范权力运行、保护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上。随着检察工作持续深化,云南法治环境有望继续优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基础。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检察机关的年度报告既是对过去一年履职成效的检验,也是对下一步工作的部署与动员。把“高质效办案”落实到每一项监督、每一个案件、每一次为民服务中,把安全稳定之“稳”和改革发展之“进”统一到法治轨道上,才能以更坚实的司法保障凝聚社会信心与治理合力,为云南在新征程上实现更高水平的平安与法治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