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半斤白酒后自己骑车回去,结果翻车把左腿给摔骨折了

最近听说一个挺有意思的事,朱某年底跟同事聚餐,喝了半斤白酒后,没给朋友车,也没让大家送他回宿舍,自己骑车回去,结果翻车把左腿给摔骨折了。跑到梅山医院、四五四医院还有鼓楼医院折腾一圈,最后鉴定出来是九级伤残。 朱某把公司告到了江宁法院,说公司明知道他喝多了,也没人管他,更没人提醒他别骑车,所以得赔他一半的医药费。总共索赔206 560.5元呢。 公司那边可不干了,说这是自愿参加的聚餐;再说了朱某成年了,自己作死喝酒骑车,“自甘风险”;而且公司也垫付了7万元医药费,还给他发了10个月的工资呢。 法院最后也调查了,劳动部门说这次事故不算工伤,因为证据不足。法院分析下来觉得朱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道喝酒骑车危险还放任自流,负主要责任;公司那边也没尽到安全护送的义务。 法院最后拍板决定:公司只承担25%的侵权责任。这个判决结果是赔偿总额的25%,也就是23 250元。朱某自己得担75%,也就是183 310.5元。还有些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总共9.3万元都算下来要由他自己出。扣除之前公司垫付的7万元后,还得再掏13 250元出来。 所以嘛,有时候喝了多少酒自己心里得有个底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