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通告敦促陈志犯罪集团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给予一年宽限期从轻处罚

问题:跨境赌诈犯罪链条隐蔽性强、危害面广,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近期,重大跨境赌诈犯罪集团头目陈志已被依法从柬埔寨押解回国,该犯罪集团涉嫌诈骗、开设赌场、非法经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多项犯罪,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当前,相关在逃人员仍可能分散潜藏,部分涉案资金流向、人员组织架构及上下游勾连情况有待深挖彻查。

原因:一段时间以来,跨境犯罪团伙利用境外落脚点和通信、资金通道实施远程操控,形成“引流—诈骗—洗钱—转移”的链条化模式。

一方面,不法分子通过社交平台、网络广告、虚假投资理财和博彩诱导等手段诱骗受害人,具有强迷惑性与快速扩散性;另一方面,犯罪集团往往依托地下钱庄、虚拟货币或多层级账户拆分转移赃款,增加侦查取证和追赃挽损难度。

与此同时,个别涉案人员受高额分成诱惑或被胁迫裹挟参与,导致团伙层级复杂、分工细化,形成跨地域、跨境协同的犯罪网络。

影响:跨境赌诈不仅造成群众经济损失和家庭风险,也对网络空间治理、金融秩序和社会信任造成冲击。

对受害者而言,资金损失往往伴随心理创伤和次生风险;对社会治理而言,犯罪资金跨境转移和“黑灰产”渗透容易滋生新的违法犯罪,甚至衍生暴力胁迫、非法拘禁等严重问题。

对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而言,跨境犯罪对执法协作、边境口岸治理、数据安全与支付安全提出更高要求,必须坚持依法严惩与源头治理并重。

对策:公安部此次发布通告,既体现依法严惩跨境赌诈犯罪的鲜明态度,也传递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案件侦办提质增效的制度导向。

通告明确了政策窗口:自通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2月15日前,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为在逃人员争取改过自新、依法处理提供明确路径。

同时,通告对妨害自首的行为划出“红线”,对威胁、报复、阻挠拟自首人员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意在切断团伙内部“控制—恐吓—封口”的链条,保障自首渠道畅通。

对拒不投案者,公安机关将公开通缉、全力缉捕,形成“劝返一批、打击一批、震慑一片”的综合效应。

下一步,随着案件侦办深入,相关部门有望围绕组织架构、资金流向、技术支撑和境内外协同网络持续深挖,推动追赃挽损、打击洗钱通道、斩断黑灰产业链条。

前景:从趋势看,跨境赌诈治理将更加突出系统治理和协同打击。

一是跨境执法合作与信息共享将持续深化,对境外窝点、关键骨干和资金通道形成更强压制;二是对“跑分洗钱”、虚拟资产转移、非法支付结算等新型手段的监管与打击将进一步强化,提升对犯罪资金的穿透式追踪能力;三是面向社会公众的反诈宣传与风险提示将更加精准,推动从“事后打击”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延伸。

对于在逃人员而言,尽快投案、如实供述,既是对法律底线的回归,也是对个人前途与家庭责任的现实选择。

公安部此次通告既是法律震慑的雷霆之举,也是给予迷途者改过机会的司法温度体现。

在全球化犯罪与数字化犯罪交织的今天,此案的处理模式将为国际社会共同打击跨境犯罪提供中国方案。

正如法治文明所昭示的: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