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动者工伤致残能否获得赔偿

对于超龄劳动者工伤致残能否获得赔偿这一话题,业内正闹得沸沸扬扬。现在的情况是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不少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还在打工,这也就导致了很多纠纷。比如江苏常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子,就因为一名超龄女工在工作中受了伤还截了肢引发了争议。 2025年10月,这起发生在常州的工伤案有了结果。廖女士是四川人,她在2023年3月加入了武进区的一家机械公司,当时她已经52岁了,做的是一线操作工。每个月能挣5000元,这可是她和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可是在2023年11月,廖女士在操作压机的时候左前臂被压伤了,最后不得不截肢。 出事后,公司想给廖女士一笔钱了事。可她心里没底,因为公司没给她交任何保险,她担心自己拿不到工伤赔偿。到了2024年1月,武进区人社局认定她是工伤;同年6月,鉴定结果出来了是五级伤残。公司支付了1.7万元医疗费,也愿意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双方在长期保障问题上谈不拢。廖女士一气之下把公司告到了武进区法院,要求赔偿128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廖女士入职时已超过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了。不过法官认为,认定工伤不一定要有劳动关系才行。所以一审法院支持了廖女士的部分请求,比如停工留薪期6个月的3万元工资和护理费这些,但没让公司给按月发伤残津贴。最后法院判公司赔偿12.2万多元。 这个结果让廖女士很不满意,她提起了上诉。二审合议庭没走老路,把重点放在了保障权益上。法官觉得工伤保障是基本权利不该剥夺。而且法官算了一笔账:如果走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这条路能拿到60多万赔偿金;但如果不走这条路只赔十几万差距太大不公平。 最后常州中院改判了:撤销了之前不支持伤残津贴的部分。判决公司从2024年6月28日起每月给廖女士本人工资70%也就是3500元的伤残津贴,直到她领养老金为止。这就给她以后的生活提供了一份保障。 拿到判决的廖女士说:“感谢法院的判决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副教授高国梁说:“这既是对用人单位的警示也是对劳动者的支持。” 他还提到现在老龄化严重类似纠纷多了。“法院把这种关系认定为特殊劳动关系保护了权益。” 高国梁建议要从立法上统一标准才能适应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