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持续深化的背景下,基层司法机关如何把法治关怀转化为群众的实际获得感?淇县人民检察院给出了更具操作性的做法。该院以系统化方式推进司法救助,针对传统救助中“线索难发现、覆盖面有限、帮扶难持续”等痛点进行改造。 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庭不乏“因案致贫”的情况。以农村地区为例,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害后收入可能迅速下滑,未成年子女就学、伤病治疗等后续压力随之加重。淇县检察院在办案审查中发现——故意伤害类案件中——超过60%的被害人家庭符合救助条件,但受限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未能及时获得支持。 针对此现状,该院自2020年起建立“三全”工作机制:一是全流程排查,开发案件线索智能比对系统,对受案至结案各阶段进行动态监测;二是全部门联动,要求刑检、未检等7个业务部门同步填写《被害人情况评估表》,把救助评估嵌入日常办案;三是全覆盖宣传,组建12支普法小分队深入19个行政村开展政策宣讲。数据显示,机制运行后救助线索发现率提升47%,审批周期压缩至15个工作日。 对特殊群体的精准救助成为一大亮点。在办理庞某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时,检察机关在3日内完成5万元救助金审批,同时推动教育部门落实学杂费减免、卫健部门开通医疗绿色通道、人社部门提供公益岗位安置。该“1+N”联合帮扶模式目前已用于24个案件,带动民政、妇联等8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常态化协作。 在制度保障上,“双基金”体系同样值得关注。除财政专项拨款外,该院联合县慈善总会设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通过企业捐赠等方式募集社会资金83万元。同时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对2019年以来受助家庭建档管理,协调用工、住房等衍生问题36件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认为,淇县的探索具有三上示范意义:一是将被动申请转为主动发现与服务;二是拓展资金来源,缓解资金约束并增强持续性;三是从一次性经济救济延伸到对家庭生活与社会支持关系的系统修复。随着《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等新规出台,这类可复制做法有望在更大范围推广。
司法救助既是对困难群众的及时托底,也是检验司法机关为民办案成效的重要尺度。把救助融入办案全流程,需要制度安排与责任落实同步推进,也离不开社会资源与基层治理的有效协同。让每一次救助经得起程序审视、经得起效果检验,群众才能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也能为基层法治建设沉淀更可持续的治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