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构建营商环境的坚实基础,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能否顺利执行,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权益的保障和社会诚信的基石。2019年,广东省某鹿庄经营者徐某与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的吉祥公司建立了业务往来。吉祥公司为徐某提供优质的鹿产品,然而徐某却多次拖欠货款,累计欠款本金和利息超过6万元。这笔款项给吉祥公司造成了资金周转压力,也影响了区域产业链的稳定。吉祥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把案件起诉到双阳区人民法院。双阳区人民法院确认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判决徐某及其家庭成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徐某不服判决,把案件上诉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中院维持原判后,徐某仍然没有履行任何付款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双阳法院执行局积极采取措施。他们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排查徐某名下财产,委托云浮市法院协助调查其行踪和财产状况。当执行干警锁定徐某位于云浮市的居住地址后,他们决定远赴广东开展现场执行。 到达云浮后,在当地法院协助下找到了徐某。然而执行过程中遇到了阻力。面对来自北方的执行干警,徐某态度恶劣,试图抗拒执行。执行法官利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固定证据,并对徐某进行耐心释法与警示。在法律威严下,徐某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并主动联系家人筹集资金。当日就把拖欠已久的6万余元货款及利息一次性付清。 这个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意义深远。它表明无论被执行人身在何处,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合法权益的决心坚定不移。跨省执行顺利实施得益于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协作机制和新时代执行工作的智慧力度。执行过程中坚持强制力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这次行动有力增强了市场主体对法治保障的信心,对构建诚实守信社会经济秩序具有积极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