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了,咱得特别留神您的车保险买得对不对。常熟法院的俞惠中特意提醒大伙儿,出行安全最重要,提前弄清楚各种保险的责任范围,以后万一出了事才能真正派上用场。 要是您开的车是从事网约车、货运的营运车,那可必须得去买专用的营运险。要是就图便宜买了普通的家用险,一旦出事赔不赔全得看保险公司脸色,人家要是拿“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当理由拒赔商业险部分,那损失最后还是得您自己扛。 现在市面上还有些“车辆统筹”,那可不是正规的保险,根本不受《保险法》保护。发生意外要赔钱的时候,往往得您先垫钱把账平了,再去跟统筹公司慢慢算账。这流程太折腾,风险还大得很。大家一定要认准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合法保险公司,老老实实买正规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要是您租车自驾出门玩,除了要检查车况外,还得主动去跟租赁公司核验证件和保单的有效性。最好把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都确认清楚了,看看是不是正规齐全还在保期内。千万别开那种保险过期或者保障不全的车上路,否则一旦出了事故肯定会很被动。 还有骑电动车的非机动车主们也该考虑一下了。最近几年电动自行车的事故特别多,市场上其实也有专门的非机动车保险可以买。这种保险能给车主、第三方还有车辆都提供保障。建议大伙儿根据自己的出行习惯多了解了解,选个适合自己的方案。 总而言之啊,一份合法有效足额的保险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咱们家庭财务安全的大靠山。希望各位车主和驾驶人都提高点警惕心,理性点选择、科学点配置保险产品吧。常熟法院在这里祝大家“虞”路平安! 这篇稿子是虞山人民法庭写的,编辑是陈夏芝,排版由戴晓洁负责,最后审核是俞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