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一组数据揭示出我国环境司法保护的显著成效:过去五年间,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收案量实现年均6.5%的降幅,2025年新收案件数较基准年2021年减少近三分之一。
这一变化趋势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形成正向关联,折射出环境治理从末端惩处向源头防控的深刻转变。
深入分析案件结构可见,三大领域呈现系统性改善。
在污染防治方面,法院通过出台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联合多部门开展固体废物整治等专项行动,构建起"全链条"追责机制。
数据显示,涉环境污染案件五年降幅达30.8%,直接印证了大气、水土等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在资源利用领域,涉矿案件收案量双降超26%,反映出绿色生产方式的加速普及。
尤为突出的是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通过专项打击非法狩猎、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司法解释,相关案件降幅达36.4%,司法保护网越织越密。
这种变化背后是司法能动性的持续增强。
最高法先后与最高检、生态环境部等建立12项协作机制,在长江禁渔、耕地保护等关键领域形成执法司法合力。
针对无人机狩猎等新型犯罪,司法机关及时更新裁判标准,保持法律适用的前瞻性。
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通过将文物破坏案件纳入环境司法范畴,构建起立体化保护体系。
多位法学专家指出,案件量下降并非简单反映执法力度减弱,而是标志着治理效能的提升。
中国政法大学李教授分析:"刑事案件的递减与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生态修复等多元治理手段的完善密切相关,体现我国环境治理正在从单一惩戒向综合治理升级。
" 前瞻未来,随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深入推进,司法机关将更注重预防性司法措施的运用。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完善生态环境禁止令制度,探索建立重点区域专属管辖机制,通过司法裁判进一步引导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既要体现在对违法犯罪的严惩震慑,更要落在对制度规则的持续完善和对治理体系的协同推动。
环境资源审判案件数量的回落,折射的是治理能力的提升与法治预期的增强。
面向未来,只有把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与最广泛社会参与更好结合,才能让美丽中国建设的步伐更稳、更实、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