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没人管,所以有时候很难追责。不过这一点其实很清楚:流浪狗不断出现,确实成了公共安全的隐患。

最近北京海淀区发生了几次流浪狗追咬骑车人的事儿,大家对安全都挺担心。当地部门说要搞联合执法,来管一管这个问题。这事不光是人身安全的问题,还涉及到城市管理、公共卫生和法律责任。所以说,这个管理必须按法律来。流浪狗追咬行人,直接侵犯了人家的生命健康权。根据《民法典》,养动物的人或者管理动物的人都得负责任。可是流浪狗没人管,所以有时候很难追责。不过这一点其实也很清楚:流浪狗不断出现,确实成了公共安全的隐患。管理流浪狗是政府的责任,好几个法律条文里都写得很清楚。《动物防疫法》让乡镇、街道来组织协调这事儿,《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还规定公安机关是主要管的部门,还有城管、农业农村、卫健这些部门都得一块儿干活儿。这次联合执法就是政府多部门履行职责的一个表现。执法的时候得在法律框里办事儿,不能乱来。攻击性的狗要及时捕捉收容,好把风险降下来。收容的狗要检疫一下,如果健康就引导领养。生病或者攻击性很强的狗就要按规定处理掉。政府还得从源头抓起,处罚那些遗弃狗的人。严格落实养犬登记、免疫还有牵引制度。这样才能减少流浪狗的数量。市民要是遇到流浪狗得保持冷静,别乱跑乱叫。被咬了赶紧去医院打针治疗还要保存好证据报警记录以后好追责。养宠物的人也得遵守规矩登记、免疫和牵引还不能随意遗弃宠物从源头上减少流浪动物的数量。 政府联合执法的时候也要注意平衡公共安全和动物福利不能粗暴执法要规范治理只有政府依法履职公众文明养宠物社会理性参与才能建立一个人动物和城市安全共存的环境。 希望大家能一起努力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安全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