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怀疑丈夫出轨闺蜜刘小姐,便把心思动到了“私家侦探”身上,她异想天开给侦探花了9000元,想通过定位器来验证自己的猜疑。她先是请了丁先生帮忙,随后又找来钱某。这两个人收了钱就干,把GPS定位器安在刘小姐的车上,准备全程监控。钱某更是卖力,他不仅在电脑前盯着,还曾跑到现场试图偷拍。这盯了足足两个月,什么也没发现,反而定位器坏了。 就在钱某不知收敛,跑去换新设备时,被刘小姐撞见,人赃俱获。刘小姐随即报警。法院在审理后认为,钱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2月25日的报道中,法院判决钱某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还要缴纳3000元罚金。 至于陈女士和丁先生,也没落下风。另案处理的结果是他俩也得付出代价。这就好比“偷鸡不成蚀把米”,原本是想抓个现行,结果自己倒成了被告。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有合法的“私家侦探”,这种行业本身就是灰色地带。 上海的陈女士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她把丈夫和闺蜜扯在一起,结果是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兵。那个GPS定位器虽然给了她希望,却让她陷入了更深的泥潭。刘小(刘小姐)的反抗让钱某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夫妻之间如果没了信任,日子确实难熬,但不能用违法手段去刺探隐私。法律保护每个人的隐私权,哪怕你是受害者也不能越线。要是被猜忌蒙住了眼,最后只能落得个身败名裂、钱财两空的下场,那时候后悔可就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