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咱们聊个事,就在天津这边,有个医院因为偷偷给人做产前诊断被查了,最后罚了5000块。这事还得从执法人员例行检查说起,他们在南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那儿,发现了两本可疑的病历。这两本病历上写的是患者王某还有陈某某,上面都盖着“胎儿畸形,引产”的大章。执法人员一看不对劲,赶紧把病历调出来看了看,发现这家医院根本没拿到开展产前诊断的许可证,就开始搞这项服务了。 执法人员给医院列出了好几条证据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上明明写着医院只能做中期引产,根本没有产前诊断这一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上更是只列了助产技术二级和新生儿听力筛查两项,产前诊断的地方是空白的;病历上虽然有B超报告说建议去上一级医院查,但最终诊断还是这家医院自己开的;也没见女方知情同意书、遗传咨询记录还有产前诊断机构的章;还有王某的引产手术是在B超报告当天就做的,时间凑得太紧太可疑了;最后医政部门的人也承认了这个“无证行诊”的事实。 他们现场就做了笔录,还直接下了责令停止的意见书,当场就把诊疗给叫停了。后面立案、调查、告知、审批、决定这些环节一个不少,把整个过程都记下来了,也保证了医院有权利知道这些事。医院后来也没申请听证啥的,这个处罚决定也就生效了。 法律上也是这么定的:《母婴保健法》规定做产前诊断得有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第三十五条第一条还说了没证就做这事的话可以警告或者罚款。《实施办法》还细化了标准:没证还得罚款5000到2万之间。 这里面的情况是医院既没证又没有违法所得,所以最后就被罚了5000块并且警告了一下。 我得提醒大家一句:天津做产前诊断要去正规医院才行。像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这些机构才是有合法资质的地方。要是乱选那些没有执照的机构或者去外地做检查,不仅耽误了治病的好机会,还得自己承担法律和伦理上的风险。